2011北方养猪产业及畜牧业交易会暨第四届全国养猪产业技术经济论坛邀请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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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0-12-10 10:27
- 编辑:admin
- 来源:广东养猪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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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论坛及展位、广告收费
1、论坛:¥8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费、宴会用餐费),住宿费用自理。
2、特装展位(起租:18㎡),¥500元/㎡;室外空地(起租:10㎡),¥150元/㎡。
3、国际标准展位3M×3M,¥3800元/个(包括:场地费、三面展板、门楣光管、电源插座、一桌两椅、清洁费、保安费、代表证等)。
4、《2011北方养猪产业及畜牧业交易会》:会刊为大16K本,彩色精印,图文并茂,印量5万份,主要派送给农业畜牧业各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各专业经销商、参观商、养殖户。
封面:¥10000元 封底:¥8000元 扉页 封二/ 三:¥6000元
彩色内页:¥3000元 黑白内页:¥1000元
5、其它广告项目:代表证广告¥3000元 参观券:背面广告¥3000元/1万张
商务请柬背面广告:¥5000元/1万张 手提袋:¥5000元/1千个
气球:含条幅广告¥2600元/个 彩虹门:代制作广告内容¥3000元/个
6、专业研讨/技术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每场收费¥3000元人民币/1小时,组织单位提供场地、灯具、音响、投影机、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协助主讲企业组织听众。
八、赞助单位条例(详细资料请致电组委会)
为充分达到全面宣传与企业互动效果,本届交易会拟诚招冠名单位一家,赞助单位(支持单位)三家。赞助单位必须达到:企业规模大、经济实力雄厚、产品质量可靠、业界信誉度高。
九、参会参展程序
1、报名。参会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报名表》并盖公章,传真至“组委会”;
2、报名后五日内将参会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展位分配以款到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参展商在汇出费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以便核查。所有参展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取得合法经营权厂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携带假冒伪劣产品进场参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3.按时报出有关材料。参会参展单位在大会经济技术论坛征文的文章、技术交流材料及会刊编印的资料图片等,须在2011年3月底以前将电子版发给大会组委会,其中大会经济技术论坛征文报至“组委会”。
“2011北方养猪产业及畜牧业交易会暨第四届全国养猪产业技术经济论坛”组委会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南路6号 邮编:101100
电话:010-51994325 51994320 51994358 51994382
传真:010-62506021
QQ:76162058
联系人:尹 东 手机:139326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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