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展生猪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私屠滥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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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4-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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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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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信息网综合报道 11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召集天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长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以及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研究部署猪肉整治工作。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表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应联合执法,通过进村打击私屠乱宰户,公路拦截乱宰的猪肉,市场堵截乱宰猪肉,进饭店查无票据猪肉等措施加强管理;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对大规模的屠宰场进行提升,小规模的屠宰场进行规范,外地进驻济南的肉企进行监管,对私屠滥宰现象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通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先将责任划分到区政府,再由区政府划分到街道办事处;充实办案人员,明确办案任务,增加经费和设备;地方政府应当引导该行业人员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重新就业。
六部门合力监管严查私屠滥宰
近日,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市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在全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屠宰检验、肉品出厂(场)、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场)。督促企业完善生猪入厂(场)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厂(场)流向等台账记录。
畜牧兽医部门配合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检疫监管,严格开展屠宰同步检疫,确保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全部经检疫合格,并具有检疫合格证章标志。
工商部门要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加大对各类经营猪肉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督促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安全责任。
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疫检验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严厉打击使用非定点屠宰、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必要时提前介入调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王舍人街道整治“泔水猪”
针对群众反映的“馊菜剩饭饲养猪”事件,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组织畜牧、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处,对20余户饲喂泔水的养猪户进行宣传教育,并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养殖户承诺将依法使用合格投入品(包括饲料、兽药等),并责令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户)限期迁离。据悉,在水坡村南的养殖户,每家养殖户养殖量大多在50-80头,迁离通知下发后,现已有部分养殖场(户)开始另找养殖地准备迁离。
平安街道整治生猪私屠滥宰
近日,长清区食品安全办联合区商务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局、平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平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屠宰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生猪私屠滥宰业户,勒令其先行拆除私屠滥宰设施,查缴私屠滥宰工具。“五一”节即将来临,猪肉消费即将进入旺季,长清区食品安全办要求,各街镇、各有关部门首先组织自查,根据摸底情况,全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业户进行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缔生猪私屠滥宰和违法经营业户,保证城乡居民食肉安全。
吴家堡镇查处非法生猪屠宰点
近日,关于群众反映集中的槐荫区吴家堡镇店铺村太平河道发生的污染事件,该镇已对此进行调查处理。据了解,由于某院落租赁者违法屠宰生猪,将生猪血液、内脏等直接排入河道,因而造成了约100米长度的河道污染、变红。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户主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被污染段的河道进行净化处理,有效防止了污染进一步扩散。对此情况,槐荫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屠宰生猪、饲养泔水猪等情况进行摸底和集中清理整顿。
槐荫工商分局强化生猪市场监管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段店市场销售注水猪肉的问题,槐荫区工商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00余户生猪肉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查验“两证两章”,坚决杜绝不合格生猪肉上市销售,强化生猪肉市场监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匡山市场、八里桥市场、段店南侧小市场等市场的生猪肉进行专项检查,严禁无合法手续的生猪肉进入市场销售,整治行动中查获“无证章”的生猪肉35余公斤,并对违法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罚。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表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应联合执法,通过进村打击私屠乱宰户,公路拦截乱宰的猪肉,市场堵截乱宰猪肉,进饭店查无票据猪肉等措施加强管理;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对大规模的屠宰场进行提升,小规模的屠宰场进行规范,外地进驻济南的肉企进行监管,对私屠滥宰现象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通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先将责任划分到区政府,再由区政府划分到街道办事处;充实办案人员,明确办案任务,增加经费和设备;地方政府应当引导该行业人员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重新就业。
六部门合力监管严查私屠滥宰
近日,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市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在全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屠宰检验、肉品出厂(场)、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场)。督促企业完善生猪入厂(场)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厂(场)流向等台账记录。
畜牧兽医部门配合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检疫监管,严格开展屠宰同步检疫,确保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全部经检疫合格,并具有检疫合格证章标志。
工商部门要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加大对各类经营猪肉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督促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安全责任。
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疫检验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严厉打击使用非定点屠宰、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必要时提前介入调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王舍人街道整治“泔水猪”
针对群众反映的“馊菜剩饭饲养猪”事件,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组织畜牧、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处,对20余户饲喂泔水的养猪户进行宣传教育,并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养殖户承诺将依法使用合格投入品(包括饲料、兽药等),并责令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户)限期迁离。据悉,在水坡村南的养殖户,每家养殖户养殖量大多在50-80头,迁离通知下发后,现已有部分养殖场(户)开始另找养殖地准备迁离。
平安街道整治生猪私屠滥宰
近日,长清区食品安全办联合区商务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局、平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平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屠宰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生猪私屠滥宰业户,勒令其先行拆除私屠滥宰设施,查缴私屠滥宰工具。“五一”节即将来临,猪肉消费即将进入旺季,长清区食品安全办要求,各街镇、各有关部门首先组织自查,根据摸底情况,全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业户进行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缔生猪私屠滥宰和违法经营业户,保证城乡居民食肉安全。
吴家堡镇查处非法生猪屠宰点
近日,关于群众反映集中的槐荫区吴家堡镇店铺村太平河道发生的污染事件,该镇已对此进行调查处理。据了解,由于某院落租赁者违法屠宰生猪,将生猪血液、内脏等直接排入河道,因而造成了约100米长度的河道污染、变红。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户主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被污染段的河道进行净化处理,有效防止了污染进一步扩散。对此情况,槐荫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屠宰生猪、饲养泔水猪等情况进行摸底和集中清理整顿。
槐荫工商分局强化生猪市场监管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段店市场销售注水猪肉的问题,槐荫区工商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00余户生猪肉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查验“两证两章”,坚决杜绝不合格生猪肉上市销售,强化生猪肉市场监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匡山市场、八里桥市场、段店南侧小市场等市场的生猪肉进行专项检查,严禁无合法手续的生猪肉进入市场销售,整治行动中查获“无证章”的生猪肉35余公斤,并对违法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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