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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拾猪不昧索3成酬谢 警方苦笑:要剁猪脚?(图)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1-09-11 18:52
  • 编辑:admin
  •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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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租司机拾猪不昧索3成酬谢 警方苦笑:要剁猪脚?
  台海网9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名洗车厂老板饲养的宠物麝香猪,8日早上在新北市三重区捷运路上行走,被一位出租车司机看见误以为它是遗失物,便把它抱上车载往警局报案,还要求饲主要给三成的报酬。警方苦笑说,“捡到猪要讨3成,是要剁猪脚吗?”
 
  据报道,饲主得知后不悦地表示,当初花1500元买来当宠物猪,但是宠物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价值,况且当时还有人看见司机是偷偷把猪抱走,没告他窃盗就不错了。最后经过熟人协调,饲主以一盒月饼换回宠物猪。

  依规定,拾得遗失物者可向物品所有人要求该物价值的10分之3做为报酬,但是拾获物品时一定要通知遗失物的主人或向警局等机关报案,若未通知主人也没有报案,拒绝归还遗失物就触犯“刑法”的侵占遗失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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