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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租期剩7年 村小组就要强拆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0-07-04 00:33
  • 编辑:本站编辑
  • 来源: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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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远市乐百道办事处仁者村四组租房养猪的周均再这几天很着急,因为他手里拿着一张和仁者村四组签订的合同显示租期还有7年,但村小组却要他马上搬走,也不谈赔偿的事情,他被告知,如果不搬,他租住的房子将被强拆。

  仁者村距离开远市区不远,就在开远市过境公路的旁边。远远望去,村子里面的房子都被刷成了崭新的白色。“我们这里要搞乡村旅游,政府给村里每户都提供了5万元的免息贷款,让我们把房子刷成白色,重新修整一下,你看,都跟新房子一样。”村民刀女士对记者说。

  走进村子里,能看到许多村民正在修整自家的房屋,街道上到处都是水泥沙堆。周均再租住的房子没有粉刷,铁制的大门已经生锈了。

  “我知道这里要搞乡村旅游后,就不敢养猪了。”周均再说,2003年,他的朋友罗庆招在仁者村四组租了这个院子,让他的妻子杨桂珍养猪,并与四组签订了一个租房合同,四组将集体所有的一个仓库和场地租给罗庆招,租期15年,合同还约定,如果租不到15年,罗庆招如要撤走,还不能带走这里的东西。

  2008年,他接到罗庆招的电话,让他从宣威来到这里合伙养猪。两年多来,他和罗庆招先后投资8万多元,对仓库进行翻修,还在场地上搭建了猪圈、厨房、卫生间、灶房等。去年年底,何凤告诉他这里要搞乡村旅游,让他搬走,如果不搬走就要强行拆除。

  “这里要搞乡村旅游,我在这里养猪确实不合适,但你不能说让我搬走就搬走,对于我的投资一点都不补偿吧?”周均再说,他在这里养猪第一年就出栏200多头生猪,已经走上了正轨,现在让他搬走,损失是肯定的。何凤说村里一分钱也没有,不对他的投资进行赔偿,并几次让他搬走。

  6月29日,走投无路的周均再来到开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他相应的损失。开远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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