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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禁养区闲置养猪场可用来建大棚蔬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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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0-05-14 23:34
  • 编辑:本站编辑
  •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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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猪场排污,整治后又回潮,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14日,市人大代表暗访闽侯竹岐乡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后建议,防止养猪场回潮,可建立长效机制,将闲置的养猪场变为绿色的大棚蔬菜基地。

  14日上午,市人大代表一行人先后深入闽侯竹岐乡榕东村、榕西村、榕中村以及苏洋村,暗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据了解,截至目前,闽侯县共投入约1500万元,共拆除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242家,面积14.56万平方米,搬迁生猪7.21万头,完成率80.7%;拆除养鸭场40家,面积3.04万平方米,转移鸭子22.5万只,完成率82.7%;畜禽搬迁完成率平均为81%。

  记者看到,离闽江“一步之遥”的榕中村、榕西村及苏洋村一带养猪场整治已卓有成效,十几家颇具规模的养殖场只剩下一堆堆瓦砾砖头。“很多猪栏已是零存栏。”闽侯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闽侯还将陆续拆除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300家,搬迁生猪8.93万头。

  据了解,养猪场被拆除后,有的过了不久又“死灰复燃”。罗源霍口乡的养猪场就陷入好几年的反复“拉锯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詹燕燕认为,需要积极引导闽江沿岸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农户发展其他产业,发展绿色大棚蔬菜基地就是一条好路子。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实施了大棚蔬菜项目扶持鼓励政策。我市一些县的农户种植大棚蔬菜可获得近万元/亩的补助资金。把这些养猪农户引导到种植大棚蔬菜上,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收益,才能防止养猪场污染“回潮”的问题。

  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对以养猪为生的农户,可积极引导他们种植成本低、收益高的金银花和食用菌等;对以养猪为主的企业,可引导他们到非禁养区发展标准化的生态养殖场,建立“花园式”的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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