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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一本“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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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0-05-1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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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四体会期间猪肉质量安全,合肥市商务局制定了《保障四体会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监管措施,强化对屠宰厂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

  合肥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监管中将重点督促各屠宰企业必须做到如下几项要求:一是不准屠宰没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和防疫耳标的生猪;二是不准屠宰病死猪;三是健康生猪屠宰前必须静养12个小时以上;四是生猪送宰时不得脚踢、棒打;五是生猪宰前宰后都要严格进行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做到一猪一卡两证,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品出厂必须证章齐全,肉证同行;六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一律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处理情况记录;七是要严格执行屠宰台账管理制度,记录每头生猪的来源地、进厂时间、屠宰加工和检疫检验情况以及肉品流向等详细信息。

  自4月中旬开始,合肥市商务局就实行了定人、定企、定责等“三定”办法,将屠宰行政执法人员安排到各屠宰企业驻厂监督,跟班作业,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规范屠宰厂生产加工行为,严禁不合格肉品出厂。

  合肥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可疑猪肉请拨打商务举报电话:0551-2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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