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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猪市听证会3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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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03-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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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上周广州市工商局已正式将《听证告知书》送达了天河牲畜交易市场法人代表谢国荣后,在可提出书面申请时限的最后一天——昨日,市场经营方已正式向市工商局提出听证会申请,听证会将于本月31日上午9时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如期举行。

  按照规定,市工商局上周四正式将《听证告知书》送达给天河市场法定代表谢国荣后,谢国荣需在3天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而一旦决定召开听证会,工商部门也将在听证会召开前7天通知市场方。在昨日,也就是可提出书面申请的最后时限内,市工商局收到了市场经营方提出的书面听证申请,并随后下达了《听证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听证会将于本月31日上午9时在市工商局20楼会议室举行,实行公开听证,普通市民也可参加,相关信息在红盾网公布。按照有关条例,市场委托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雪及一名律师作为代表。据该市场管理方广州市泉发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发”)市场部副经理贺梓清透露,听证会当日,委托代表将对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提供新的反驳证据——市场与农业部门派驻的动检机构存在事实上的委托关系,工商部门的处罚缺乏依据。

  最新进展

  天河猪市自检河南生猪 发现7头疑似瘦肉精猪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黄熙灯)据记者昨晚获悉,昨晚8时左右再对一车来自河南的152头生猪进行抽检时,发现7头涉嫌为瘦肉精生猪,随后,市场方对剩下的生猪进行了100%检测,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尚未出具检测结果。天河区动防所一负责人证实了天河牲畜交易市场发现疑似瘦肉精的消息。

  委托时间虽过期但应视为自动续期

  天河牲畜市场指处罚缺理据

  此前,天河区工商分局发布的处罚公告表示,天河牲畜交易市场于2008年5月27日至2009年2月20日期间,“未设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对进场生猪进行抽检”,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对此,贺梓清指出,市场与农业部门派驻的动检机构存在事实上的委托关系,2007年11月27日,天河牲畜交易市场和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由于广汕公路的拓建,天河市场原有的检疫办公室、检测室被拆除,短期内无法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天河市场委托天河区动检所开展药物残留检测工作,抽样人员由市场安排,委托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至2008年5月26日。协议到期后,对方也没有提出停止或更改的协议的意见,并一直按照协议期间的模式合作,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应视为自动续期。

  两头瘦肉精生猪来自天河市场?

  市场方面提出三疑点

  上周,天河肉联厂抽检到两头瘦肉精生猪,坊间传言这两头猪来自天河市场,对此,贺梓清指出:问题生猪的来源存在三大疑点。

  首先,两头“瘦肉精”生猪没有相关的猪耳标信息。

  此外,贺梓清认为,肉贩无法出具天河牲畜交易市场对流出生猪自检的《生猪违禁药物自检报告书》,据此又如何判断问题生猪就来自天河市场?

  贺梓清还说,目前已有的检测手段不全面也不够准确,检测卡的准确率只达到60%,即使是生猪的尿样显示阳性,也不能完全判断因食用瘦肉精所致。

  记者昨日了解到,工商部门还在调查两头瘦肉精生猪的来源。据该局一相关人士表示,“但这次的调查结果不会影响目前对天河市场的行政处罚一事”。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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