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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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12-2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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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对《动物防疫法》重要性的认识,推动该法的贯彻实施,12月27日,全国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讲话时指出,党中央、全国人大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做了总体部署。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是党和国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防控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增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照法律规定,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乌云其木格强调,当前,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一要抓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防控水平的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对动物疫病防控做出长远规划和安排;二要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科学合理地对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预测;三要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步伐,提高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四要加强动物诊疗市场管理,充分调动好、发挥好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五要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全程有效监管,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乌云其木格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努力开创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一要广泛宣传,使《动物防疫法》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要完善立法,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健全完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三要严格执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装备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四要加强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和支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证《动物防疫法》正确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畜牧兽医部门、科研教学单位代表也在座谈会上发了言。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发言中强调,各级兽医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培训;要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加强动物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疫情应急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保障《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得以顺利贯彻实施。
座谈会由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主持。全国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的负责同志和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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