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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市场猪肉供应 广西物价局全面清理各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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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7-11-10 20:38
  • 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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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日开始,生猪在饲养、屠宰、销售过程中的一些收费将被取缔、减免。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11月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措施将促进我区生猪饲养持续稳定发展,保持市场的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据介绍,自治区物价局最近组织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过程的各项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部分地方、部门以及企业自行出台的“统一防疫费”、“代收代付货款服务费”、“生猪存栏费”、“屠场交易服务费”、“退场费”等非法收费项目被全部取缔。

  同时,降低了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如动物检疫费由每头3元降为2元;动物产品检疫费由每头4元降为3元;新建生猪养殖场的环评费按规定基准价下降20%征收。免收的部分收费项目为生猪屠宰、运输、销售环节的场地消毒费及整车运输生猪营运货车的车辆通行费。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地加强对市场设施租赁费的管理,各地不得擅自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收费标准。考虑到当前猪肉价格较高,对已提高市场设施租赁费的地区,在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价格主管部门可适当降低市场设施租赁费收费标准。

  为保证这项减负措施的贯彻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过程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等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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