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一头能繁母猪 政府补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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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8-0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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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厦门一家超市销售人员在分装猪肉。厦门市从调集猪肉货源、扶持养猪业发展等多方面平抑猪肉价格,目前市场猪肉供应货源充足,价格逐渐回落。新华社发
厦门市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即将领取到政府发给的“红包”——每头能繁母猪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50元。这是昨日笔者从厦门市财政局得到的消息。这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旨在提高农民养猪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价格。 据悉,这次补贴的能繁母猪数量将以厦门市农业局汇总统计的2007年7月31日能繁母猪存栏数为补贴依据,享受补贴的母猪须是2007年8月15日达到8月龄以上的母猪。目前确定的全市能繁母猪补贴数量为62830头。补贴将直接发给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一次性补贴50元,其中厦门市级财政负担40元,区级财政负担10元。各区能繁母猪统计数与实际数量有差异的,补贴资金由各区负责。 厦门市财政局局长黄强表示,能繁母猪补贴发放要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含企业和农场职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养殖者手中,杜绝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由镇政府或委托农业部门将补贴情况在收益农民所在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农民姓名(或企业名称)、能繁母猪养殖数量、补贴标准和金额等。区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 据悉,厦门市财政部门将会同农业部门及时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在8月15日之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者手中。经张榜公示和核实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发放,但要登记领取人的身份证件及联系电话,并由领款人签名、签章(手印),以便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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