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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8措施力保物价稳定将审慎动用价格干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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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7-08-10 18:06
  •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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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控提价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审慎动用价格干预手段等,广东省8月7日紧急出台一系列措施力保物价稳定。

    系列措施共八条,具体内容为: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今年内,除国家部署的调价项目和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外,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各市、县确需出台的,要提前报上一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尤其要对近期涨价幅度较大的品种和行业,实行定点和全方位监测,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四是审慎动用价格干预手段。对未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但因突发事件或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仍需实施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等价格干预措施。凡属对放开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实施价格行政干预的,一律要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经省政府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是认真清理涉及生猪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生猪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负担。各级物价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有关生猪收费的大检查,全面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等环节收费。

    六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相互串通、联合操纵市场价格。

    七是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和公开曝光,震慑价格违法者。

    八是尽快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工作,努力把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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