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惠州市博罗县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强拆禁养区内养殖场的行动。在强拆过程中,养殖户竭力寻找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却发现无论信访还是行政诉讼都不通畅,只能徒呼奈何。
据了解,博罗县为优化县畜禽养殖业结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生态保护,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于2006年划定了博罗县畜禽禁养区,并于2011年扩大了畜禽禁养区范围。包括县城罗阳镇、罗浮山、长宁、福田等多个镇区被全部划定为禁养区,涉及养殖场近千家。
依照计划,博罗县在6月底前对禁养区养殖场实施关闭,100%予以清拆;8月底前,对非禁养区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完善废水、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10月底前,对未完成整改的养殖场一律予以关闭并清拆场地,彻底解决养殖业废水直排外环境污染江河水质的问题。禁养区范围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都收到了《停产清拆通知书》,要求在2012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强制执行。
一些证件齐全、设施完善的大型养猪场也包括在整治范围之内。据了解,博罗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因毗邻广州、东莞等珠三角经济发达城市,在东莞生猪产业转移时,汇聚了一大批大型养殖落户于此,这些养殖场多数存栏能繁母猪600头以上,年出栏生猪上万头,办理了合法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等等。业内估算,博罗辖区内的万头猪场多达50家,多数集中在罗阳、长宁、福田一带镇区。
拆迁补偿是养殖户最关心的话题。7月15日,在博罗县政府的网络问政上,博罗县畜牧局回复网友“李先生”关于拆迁咨询时,称“禁养区内的非法养殖场关闭、清理是不作任何补偿的,因为这些非法养殖场没有取得环保、畜牧、国土、工商等部门的相关证照,属非法经营,只有合法权益方可补偿。”
但针对一些证件齐全的养殖场,相关部门的应对措施是停止年审,逐步让养殖户“违法”,成为无牌无照养殖场。这种做法让当地养殖户很反感,一位不愿具名大型养殖场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博罗县畜牧局就停止了对养殖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年审工作,连带导致猪场的工商营业执照无法年审,猪场无奈成为“非法猪场”,赔偿自然无从谈起。
多位养殖户向记者反映,有政府部门曾口头警告养殖户,禁止养殖户接受媒体采访,禁止上访,禁止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将被拘留或提前强拆其猪场。合法的行政诉讼途径也不畅,部分被强拆的养殖场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只是给出不予立案的口头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