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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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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0-12-03 16:54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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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5号)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0年12月5日公布,考生从12月5日上午12:00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或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查询本人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0年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30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0分。

  三、资格证书的颁发

  考试成绩符合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20日-30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考试成绩单到报名现场确认地兽医部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当向报名现场确认地兽医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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