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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通知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4-02-08 10:05
  • 编辑:admin
  • 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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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tis
    农医发[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黑龙江等22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12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185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0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0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75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1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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