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偿标准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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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5-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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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偿标准需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表示
重大动物疫情扑杀补偿标准亟待完善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沈路涛)当前动物防疫形势比较严峻,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疫情后带来强制扑杀问题,而强制扑杀的补偿标准也容易引起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表示,应尽快制定合理的扑杀补偿标准,防止因补偿标准不当而引起的虚报、瞒报疫情现象发生。
在禽流感爆发的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6月至7月对新疆、湖南、上海三地的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对当地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疫情发生后,各地强制扑杀的补偿标准不尽合理。新疆奶牛的市场价要上万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补偿只有2400元,补偿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养殖户恢复生产十分困难。而今年禽流感期间,上海市扑杀禽类每只补20元,补偿高于市场收购价,没有受到疫情影响的养殖户也申领补偿。补偿标准过低或过高,易产生瞒报或谎报疫情的现象。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畜禽生产、经营者防疫意识还比较薄弱。6年来全国共查处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120万余起。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动物防疫检疫情况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掌握,畜禽生产、经营者参与很少。此外,由于技术原因,防疫后仍有畜禽死亡的现象,一些农牧民认为防与不防一个样。农牧民收入总体还比较低,对防疫费用的承受能力也比较差。这些都造成一些群众动物防疫意识淡薄。
在12日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乌云其木格表示,应加强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对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认识;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投入和管理,提高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水平;完善重大疫情扑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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