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网首页新闻 - 行情 - 财经 - 猪价 - 人才 - 招聘 - 求职 - 社区 - 协会 - 电子杂志 - 科技 - 猪病 - 商城 - 视频 - 访谈 - 人物 - 专题 - 图库 - 博览会 - 兽药GSP
BBS
农业部召开春季防疫会议:口蹄疫成防控重点

农业部召开春季防疫会议:

农业部召开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禽流感、口
8元/头份 南农高科圆环苗震撼上市

8元/头份 南农高科圆环

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圆环病毒灭活疫苗上市发布会于11月10日在六朝
蔡树淦分析了当前广东省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蔡树淦分析了当前广东省所

9月29日,广东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在广州召开2010年全省秋季重大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动保新闻 > 各地动保 > 正文

辽宁立法无疫区管理 易感动物违规过境将罚款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1-03-08 14:10
  • 编辑:admin
  • 来源:东北网
  • 评论

   《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在这部“地方性法规”中,首次明确提出:未按规定过境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无正当理由的,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单位或个人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据记者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情况,这部“法规”所称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一种或者几种国家规定动物疫病,并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区域。在辽宁省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以及无疫区建设和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外,对规定动物疫病,应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对经免疫的猪、牛、羊等动物,应当建立免疫档案,持有免疫证明,加施畜禽标识。

    《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还规定,过境辽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容易感染某种传染病的动物)、动物产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或者未按指定路线出境的,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经指定通道向辽宁省无疫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也将面临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专业人士认为,《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的施行,对于加强无疫区的建设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等均有重要作用,借鉴意义明显。

顶一下
(4)
 
100%
踩一下
(0)
 
0%
关闭窗口】 【顶部】 【收藏】 【挑错】【网友评论】 【此文分享至微博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face6 face4 face3 face5 face2 face1 face7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