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起进口饲料要贴标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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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2-28 10:06
- 编辑:admin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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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出台措施规范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从3月1日起销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获进口产品登记证,而且还必须按规定贴标。记者昨日了解到,农业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销售者将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春耕步伐的接近,近期东莞市出现了部分企业代销、使用没有进口登记和中文标签的散装饲料的现象,造成了安全隐患,针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存在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获进口产品登记证,而且还必须附具中文标签,标签(包括散装和包装的产品)须符合《饲料标签》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经营或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经营或使用档案,做好各项有关记录。对经营无进口登记证、无中文标签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也提醒消费者,正值春耕,大家购买饲料时一定要认准各类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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