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区域性处理厂,从根本上解决病害动物尸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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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3-19 08:40
- 编辑:admin
-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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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信息网综合报道 近日,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猪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瑞爱的提案《关于加快建设区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确保养殖和食品安全的建议》显得格外突出和紧迫。作为业内人士,陈瑞爱对我国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有着深入的调查了解,她认为必须建设区域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病害动物尸体的处理问题,确保养殖和食品安全。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动物饲养量不断增加,由此也产生大量病害动物尸体。根据资料,我国畜禽传染病有200多种,每年因各类疾病引起猪的死亡率为8%~12%,家禽的死亡率约12%~20%,牛死亡率约2%~5%,羊死亡率7%~9%,其它家畜死亡率2%以上。其中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的占一半以上。全国每年因动物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以上。陈瑞爱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处置。如果病死畜禽处理不规范,将成为动物疫情发生的根源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
但是,当前我国动物尸体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陈瑞爱代表寝食难安。她说,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来惩处和约束乱丢病死畜禽的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积极去管,但力不从心、监管不力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的现象。同时处理动物尸体的场地落实难,无害化处理场地的选择要求高,要考虑与周围的居民区远近、水源、水位、风向等。选择无害化处理场地难,县级以下动物防疫部门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没有设立病死动物处理场所。加上养殖户对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和处理病死动物成本偏高、国家补贴政策不到位等,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成为纸上谈兵。
经过多年调查和研究,陈瑞爱代表建议,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一要建立动物饲养登记制度和动物死亡报告举报制度。要将养殖场饲养的动物、农民散养的动物全部造册登记,实行户籍制度。建立死亡动物报告制度。要求动物主人饲养的动物死亡后,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否则,动物主人要被依法追究其动物尸体去向不明的责任。鼓励知情人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要设立病死动物尸体处理的专门机构,建立县级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配备专职人员和密封运输车等,无偿为养殖户(场)处理病死动物,是当前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村级病死畜禽处理池,有畜禽饲养的行政村都要建立病死畜禽处理池。
三要建立动物尸体收购补偿制度。建议政府把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偿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畜主,应按照动物市场价格的80%进行合理补偿,尽量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确保动物尸体全面得到规范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动物尸体收集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动物尸体收集和监管工作,对于私自掩埋的情况,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理。对于无主动物的尸体,应该有专人负责收集和运输。
五要加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加强对养殖从业人员、兽医从业人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畜产品经营从业人员、屠宰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要落实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各级政府应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动物饲养量不断增加,由此也产生大量病害动物尸体。根据资料,我国畜禽传染病有200多种,每年因各类疾病引起猪的死亡率为8%~12%,家禽的死亡率约12%~20%,牛死亡率约2%~5%,羊死亡率7%~9%,其它家畜死亡率2%以上。其中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的占一半以上。全国每年因动物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以上。陈瑞爱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处置。如果病死畜禽处理不规范,将成为动物疫情发生的根源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
但是,当前我国动物尸体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陈瑞爱代表寝食难安。她说,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来惩处和约束乱丢病死畜禽的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积极去管,但力不从心、监管不力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的现象。同时处理动物尸体的场地落实难,无害化处理场地的选择要求高,要考虑与周围的居民区远近、水源、水位、风向等。选择无害化处理场地难,县级以下动物防疫部门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没有设立病死动物处理场所。加上养殖户对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和处理病死动物成本偏高、国家补贴政策不到位等,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成为纸上谈兵。
经过多年调查和研究,陈瑞爱代表建议,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一要建立动物饲养登记制度和动物死亡报告举报制度。要将养殖场饲养的动物、农民散养的动物全部造册登记,实行户籍制度。建立死亡动物报告制度。要求动物主人饲养的动物死亡后,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否则,动物主人要被依法追究其动物尸体去向不明的责任。鼓励知情人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要设立病死动物尸体处理的专门机构,建立县级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配备专职人员和密封运输车等,无偿为养殖户(场)处理病死动物,是当前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村级病死畜禽处理池,有畜禽饲养的行政村都要建立病死畜禽处理池。
三要建立动物尸体收购补偿制度。建议政府把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偿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对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畜主,应按照动物市场价格的80%进行合理补偿,尽量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确保动物尸体全面得到规范处理。
四要建立健全动物尸体收集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动物尸体收集和监管工作,对于私自掩埋的情况,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理。对于无主动物的尸体,应该有专人负责收集和运输。
五要加强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加强对养殖从业人员、兽医从业人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畜产品经营从业人员、屠宰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要落实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各级政府应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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