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防止白俄罗斯猪瘟传入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3-07-22 08:52
- 编辑:admin
- 来源:养猪巴巴网
- 评论
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近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6月19日白俄罗斯西北部格罗德诺州(Grodno)一村庄暴发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6头猪,其中1头发病、死亡,销毁15头,感染来源与饲料有关。此次非洲猪瘟疫情为白俄罗斯首次暴发。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白俄罗斯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白俄罗斯进口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白俄罗斯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白俄罗斯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运输工具上的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白俄罗斯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声明: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广东养猪信息网”的文、图、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如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的稿件,请注明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本网站资料仅供参考,若资料与原文有疑,请以原文为准。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阅读:
- 2013-07-22农业部:持续严查瘦肉精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 2013-07-22南非科研人员发现对抗非洲猪瘟新途径
- 2013-07-18受非洲猪瘟影响,俄罗斯欧洲部养猪业发展受限
- 2013-07-17多地疫情简报,非洲猪瘟继续肆虐俄罗斯
- 2013-07-16农业部:预计1-6月生猪存栏1237.72万头 增长13.6
- 2013-07-12英国培育出对非洲猪瘟有抵抗力的转基因猪
- 2013-07-08农业部:“美国人不吃转基因食品”纯熟谣言
- 2013-07-02白俄罗斯首例非洲猪瘟疫源为受污染饲料
- 2013-07-01非洲猪瘟可能给立陶宛养猪业带来经济损失
- 2013-06-26植物提取物对ASF病毒表现一定效果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
新闻排行
- 2013年上半年能繁母猪存栏有所下滑 1022
- 第七届(神苗杯)健康养猪比赛获奖名单 1005
- 牧草喂猪——解决猪场污染新妙招 998
- 绝大多数被关停的生猪养殖户有了新职业 993
- 摈弃“医院养殖法” 践行音乐养猪 990
- 部分养殖户或将退出 国庆后生猪价格或 959
- 养猪业稀缺人才的全能型场长 947
- “网易猪”四年无踪影,成业内笑谈 914
- 养猪大区大转身:南湖区猪舍面积削减近 911
- 硕士养猪非同一般 896
更多>>论坛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