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8年的农村妇女施祖玉,共投入60多万元在澧县甘溪滩镇甘溪村7组建起了澧县万发生猪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近1000头,存栏能繁母猪50多头。去年,在澧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领导的提示下,施祖玉申报了2011年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5月上旬的一天,甘溪滩镇的一名干部告诉施祖玉:款已到,把你的存折和存折密码给我,我去帮你办理。施祖玉相信政府,相信镇干部,于是,就把自己的存折和存折密码给了这个镇干部。没想到,5月11日,国家投资的20万元项目资金只是从她的个人账户上过了一下,钱还没在账户上放热,就被甘溪滩镇政府取走了,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于是,施祖玉向甘溪滩镇党委书记伍星反映,想要回这笔专项资金。
然而,伍星书记说:这个项目资金是镇党委政府花了大力气争取来的,不是给施祖玉个人的,只是借用她的名字而已。现在乡镇财政困难,搞点事情不容易,国家给的补贴不能用在一个人身上,而是要从大局出发,我们准备把这笔资金用于全乡养殖污染的整治。
该镇一位领导干部还说,如果再要这笔钱,就关闭万发猪场。
施祖玉无奈地说:国家的好政策怎么一到下面就被截留了?
此项目资金甘溪滩镇党委政府究竟花了多大力气?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国家政策要求,每个项目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养殖场(小区),不允许弄虚作假,打捆申报。经审核,施祖玉的澧县万发生猪养殖小区完全符合国家关于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
既然国家批的是“常德市澧县甘溪滩镇施祖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那么,这个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施祖玉的澧县万发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
此项目总投资为2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万元,地方配套1万元,自筹资金4万元。此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为:20万元用于粪污处理,包括建50立方米的沼气池2座,全封闭式排污系统150米,化粪池300立方米;3万元用于栏舍改造150平方米;2万元用于添置防疫消毒设施,包括消毒设备2台,防疫设施2台。
国家政策规定,县级畜牧水产局为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乡镇政府不是组织实施单位。因此,乡镇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截留国家的这一专项资金而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