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保护水源禁止养殖 未搬迁养猪场年后将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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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12-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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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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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仓山区将告别畜禽养殖业。”昨日上午,在中华环保世纪行(福州)组委会赴仓山区检查时,福州市仓山区副区长潘仰武表示,为了保护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仓山区将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就连城乡接合处村民小规模养殖鸡鸭也将被禁止。
上午9时15分许,在仓山区建新镇冠洲村猪场,来自湖南的养猪户小吴对检查组的来访一点也不意外。因为他的养猪场离闽江不到500米,属禁养区,当地政府部门已经多次前往,要求他关闭或搬迁养猪场。“这边已经断水断电了,我也想早点搬离这里。”小吴表示。
在城门镇潘墩村一家养猪场内,再也看不见猪的身影,但鸡鸭四处跑着。面对检查组的来访,养殖场场主表示他只清楚不能养猪,并不知道不能养鸡鸭。
检查组指出,闽江沿江两岸1000米和支流沿江500米范围内包括鸡鸭在内的家禽都不能养殖。
据了解,今年6月29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出了第26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加强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文件要求仓山区等地要在今年底之前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的整治,对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已有的养殖场要全面清理。
数据显示,目前在仓山区南台岛内还有4家省市副食品基地养猪场因选新址异地搬迁等原因,还有存栏生猪32500头、母猪3650头。而在建新镇冠洲村还有1.2万头的生猪尚未迁移。这些养猪场全都在闽江两侧的禁养区内,不少养猪场的污水最终都汇入闽江。
对此,福州市仓山区副区长潘仰武表示,他们将在月底关闭所有养猪场,不肯搬迁的,将在春节过后进行强制拆除。潘仰武称,对于居住禁养区范围内村民的一些小规模养殖,他们也将进行劝止,让仓山区终结拥有畜禽养殖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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