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规模猪场建一半用地被征 30万扶持资金恐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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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9-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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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笔架山康泰种猪场场长黄庆培最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该猪场原定今年4月必须完工并验收的国家30万元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至今无法落实猪场建设用地。原因是康泰种猪场所在地——大卜坑(土名),于2008年6月被征收为旅游开发用地。
黄庆培认为,三坑滩村委会未经他同意,单方违约将他租用的土地转让给第三方,阻碍了国家资金扶持项目——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而三坑滩村委会则认为,大卜坑生态旅游开发是县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征地经过90%村民签名同意,而且黄庆培的猪场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搭建。
国家扶持资金恐泡汤
从事养猪近十年的三坑滩村民黄庆培,怎么也没想到,正当大展宏图的机遇来临之时,土地问题却阻碍了项目的发展。
康泰种猪场始建于2001年,发展至2008年,猪场存栏瘦肉型能繁母猪已达150头,种公猪3头,年出栏商品肉猪上千头,是清新县较大的民营养猪企业。该猪场旧址位于笔架山三坑滩村,紧接107国道,处在县主要河流——滨江河旁。考虑到环境保护问题,黄庆培2006年决定迁址至大卜坑。大卜坑是公认的养猪的好地方,远离居民区,离主干道及河流1公里以上,交通便利,大片树荫构成防疫的天然屏障。
“大卜坑共有200多亩土地(村委并不认可这个数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写明土地面积——记者注)是我1999年向村里承包的林地,用于发展种养业,”黄庆培指着群山环绕的林地告诉记者,“2006年3月,我向村委会取得发展养殖业承包证明,承包期至2028年底。”
然而,2006年7月,猪场建设动工不久,林地管理部门——国营笔架山林场发来通知要求其停止施工。理由是“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刚建成一栋猪舍,工程就不得不停工。此时,恰逢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康泰种猪场凭其技术优势及综合实力,于2008年3月申请获得国家扶持资金30万元。
本打算在大卜坑划出30余亩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但黄庆培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均无果而终,项目延迟至今无法落实用地。
更让黄庆培着急的是,该项目若无法在2009年4月完工,扶持资金将易主或退还国家。后来,清新县畜牧局考虑到康泰种猪场的实际情况,答应适当延缓期限。而目前,用地仍无法落实,计划只能搁浅。
只因猪场用地被征收
项目无法实施的根本原因,是猪场所在地已经被征收用于旅游开发。
黄庆培认为,三坑滩村委会未经其同意,单方违约将他租用的土地转让给第三方,导致项目搁浅,使其蒙受巨大经营损失。
“我的规模化养殖场是国家扶持项目,是菜篮子工程,”黄庆培说,旅游开发只是县级开发项目,况且养殖场建设早在2006年就村委同意,2008年初起更是应用了猪场零排放技术,建有沼气池等排污设施。
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康泰种猪将投资62万元(包括国家扶持资金30万元)用于扩建猪舍面积2400平方米,存栏基础母猪增加100头,年出栏纯种及二元杂母猪增加80头,瘦肉型商品猪增加2500头,“以此计算,年可增加利润30多万元”,黄庆培认为,项目自2006年搁浅后,单生产利润损失就达近百万元。
而新上任的三坑滩村委会主任何汝涛则告诉记者,发展生态旅游,更有利于带动村民致富。他向记者介绍,以自然生态为主的旅游业是清新的特色产业。目前在三坑滩已经开发了集瀑布观光、探险、漂流、商住于一体的古龙峡景区,为村民带来了商机,增加了就业机会。
同为三坑滩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大卜坑约3125亩林地,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县政府早就将此列为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并纳入了县政府今年的工作报告。
“为此,在2008年10月,村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将大卜坑转让给旅游开发公司——清远市百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何汝涛说,该公司对上述林地一次性给予总体补偿,总额为1500万元。而山地内,村民种植的麻竹、黄竹、杂树等经济作物,该公司会根据相应标准另行补偿。
“大利”面前“小利”难保
很显然,康泰种猪场是楔在旅游开发景区的一颗钉子,不但影响了县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更挡住了全体村民的财路。2008年7月至今,县环保局三次突击检查该猪场,要求黄庆培停止建设,并补办环保手续。
黄庆培多次到环保局申报环评,对方均以该地已经征为旅游开发,不宜发展养殖业为由拒绝受理。“大卜坑本是养猪的好地方,若不是发展旅游项目,我的猪场在审批和环评环节都不会遇到任何阻力。”黄庆培认为。
“旅游开发项目是经历了数十次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决议通过的”,全程参与此事的村委委员黄浩玲拿出一叠密密麻麻签满村民名字的名单告诉记者,三坑滩有7个自然村120多户约600多人,其中有540多人(近90%的村民)签名表示支持旅游开发项目。
黄浩玲认为,黄庆培的猪场属于违法搭建,其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记者从当地林地主管部门——国营笔架山林场证实,林场并没有通过黄庆培规模化猪场建设用地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十八条规定;“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村委考虑实际情况,多次建议其另找地方建猪场,并对猪场搬迁损失作适当补偿”黄浩玲补充说。
黄庆培渐渐意识到,自己的猪场是在和县里的重点旅游开发项目争土地。面对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他手里的一纸合同实在微不足道。在多数村民和区域发展的“大利”面前,黄庆培的“小利”风雨飘摇。“可另找地方,谈何容易,建设成本将大幅增加。”黄庆培说,不仅如此,而且目前清远尚未具体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无论搬到哪里,将来都可能面临拆迁的风险。
时间一天天推进,扶持资金下拨不可能无限期延迟。清新县畜牧局副局长何建强表示,考虑到康泰猪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推迟该项目的验收时间,建议其尽快找地方落实项目建设,否则,资金将转给另一家实施单位或退还国家。
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春文认为,三坑滩村委会存在违约行为,理应对黄庆培的损失做相应赔偿,具体金额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而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地承包合同上看,承办方黄庆培无权支配土地,应通过合法程序改变林地的使用性质。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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