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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3-5年广东每年将新增80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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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06-30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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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6月30日)上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广东省农业厅在广州召开专题座谈会,宣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省农业厅刘金生副厅长、省人大农村农业委林建文调研员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农业厅农经组织管理处领导、部分法律专家、部分市县农业局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等2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

  广东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法律宣传周活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开展互助合作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法律宣传周期间,将于7月1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高要市白土镇设置展位一个,为农民进行专业合作社法现场释疑并派发相关法规及参考资料;将于7月2日面向全社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奖知识竞赛,在当天的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刊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有奖知识竞赛题目》,知识竞赛,开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100名。

  省农业厅刘金生副厅长在讲话时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中央的战略决策,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国际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组织形式。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法规政策,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做好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围绕优势农业和特色产品,围绕科技兴农,围绕延伸产业链,围绕农产品流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新水平。

  据工商部门统计,截止今年5月底广东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民2782个,比法律公布前的2006年103个增加2679个,增长了26倍。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涉及全省农业的众多方面,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两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带动农户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也不断显现。

  从会议获悉,在今后3-5年的时间,广东将在全省每个农业乡镇的大宗和优势农产品产地普遍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增加800个以上,合作社成员及带动农户超过总农户的20%;全省培育2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具有产地认证和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基地,50个以上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注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50个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的农产品保鲜、加工项目,50个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对接的农产品销售窗口,1个有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销售农产品的互联网络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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