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为何说拆就拆 养猪场的“生死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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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2-0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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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养猪大户不解:养了多年的猪,政府部门从没上门宣传过政策法规,只知道收费,为什么猪场现在说拆就要拆呢
眼看猪价上涨,连续亏本几年的广东省博罗县养猪户李兆祥终于有了笑颜。可是这些本可以带来好日子的猪场如今却是猪去栏空,一片废墟。
断砖、残瓦、废铁
、碎竹、丝状的电线、破絮状的牛毛毡,昔日600多头猪的栖息之地,如今被夷为平地,成了一个硕大的垃圾场,只有几只狗跟着主人在废墟中呜咽。
李兆祥夫妻俩难掩悲愤,双膝跪地,失声痛哭。“为了早点还清建猪场借的50万元的债,我们连工人都舍不得请啊!苦苦经营的猪场就这样血本无归了!?债主天天上门追债,我们现在是生不如死啊!”
2007年11月9日,猪场被强拆的那一天对于李兆祥的妻子来说是一生的噩梦。“那天早上,猪场突然来了十几辆警车和几百人的执法人员,我们一家人被赶到屋里不准出来,就这样过了一天,等我们出来时,猪场已被推土机碾平了,猪被政府的人赶上车拉走卖了,也没当着我们点数和过磅。”李兆祥的妻子泣不成声地讲述着。
在广东省博罗县,遭遇到同样命运的还有8家猪场,李兆祥只是规模最小的一家。
本刊记者实地调查时了解到,当地政府要求拆迁猪场明示的重要原因是,8家猪场位于罗浮山风景区,且猪场排放的污水污染了附近水库,并且因为证照不全属非法猪场,政府不给予任何赔偿。
国家连月来先后出台多项支持养猪业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12月20日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称,将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和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并再次重申“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而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大潮中,养猪业普遍面临着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一些养猪场更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发展养猪业与环境保护
本刊记者走访了裕丰、合益、旭达等5家被拆的猪场,这些猪场离罗浮山和显岗水库的距离在3公里至10多公里不等,规模不一,但均建有猪粪收集贮存池、沉淀池、排污管,有的猪粪卖给周围果农、菜农,有的则排入自家鱼塘养鱼。
有些猪场的场主反映,有时猪粪都不够喂养自养鱼,还得从其他猪场引进来,基本没有向外排放污物。有的猪场也承认,只有在遇到大暴雨时,猪场鱼塘水满溢出会部分流入水库。
博罗县法制局局长吴子靖对此称,调查发现,猪场虽建有化粪池等设施,但几乎形同虚设,猪农都是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水库。而附近的显岗水库目前具有饮用、防洪、灌溉、发电等功能,是下游镇农业灌溉用水的重要来源。
据博罗县政府提供的对养猪场排污口的环境监测报告显示,也确有部分指标超标。
猪农与政府各据一辞。采访中,猪场场主反复不解地问本刊记者:“养猪业是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行业?是不是一个对国家只有污染没有贡献的行业?养猪业怎么突然成了环保的天敌?”
记者走访的裕丰、合益、旭达等5家猪场共占地800亩,年产猪达37000多头,主要供给当地和深圳、东莞,甚至香港、澳门等地。
东莞转业军人卢成通建设的裕丰猪场是此次被拆猪场中规模最大的,年产猪17000多头,还与虎门食品公司签订了长期供应香港生猪合同。
“2002年,我是被博罗县长宁镇招商引资请过来的,与当地签了30年的承包合同书。当时四处筹资2000多万元,修公路、建猪圈、开饲料厂、挖鱼塘、种果树,把连路都没有的300多亩荒山野岭建成如今的养猪场。可是我们如今成了政府清拆的对象。”
卢成通还向记者出示了近年来向当地有关部门按期缴交的排污费、管理费、检疫费、治安费等收据。他实在想不通:“养了5年的猪,政府部门从没上门宣传过政策法规,只知道收费,为什么现在说拆就拆呢?”
迫于拆迁的无奈,卢成通只好把猪贱卖了,一头价值1万元的种猪却只卖了1000多元,仅此一项就损失近千万元。
据卢成通等猪农称,当时来这里办猪场时,所在之地并不属于禁养区,可现在被列入风景区,政府要求搬迁也可以理解。但猪农们只是希望政府能协助选址安置、给予一定的搬迁时间和适当的经济补偿。
猪场合法身份证在哪里
吴子靖对此回应说:被拆的8家猪场一直没有报批,属违章建筑,特别是没有取得环保许可证等,有的猪场虽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但不能据此认为猪场具有合法的身份地位。“经调查,猪农并没有向政府交纳任何行政规费,即使交了,也不能说明猪场具有合法的身份地位。”
据了解,2007年5月29日,博罗县农业局对8家猪场发了“责令6月29日搬迁或关闭”的通知,7月30日举行了听证会,8月15日博罗县政府向猪场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令猪场必须在8月30日前搬迁或关闭,并自行拆除猪圈、猪棚等与养殖有关的设施,11月7日对其中5名猪农进行了司法拘留,随后清拆了各猪场。
“我们在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根据行政处罚,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并被受理准予执行,政府先对猪场进行停电,对拒不履行法律的五位业主进行了司法拘留。”吴子靖说。
本刊记者一再追问是否考虑给猪农合理的补偿时,吴子靖回应说:“我们按规定给养猪户发放了母猪补贴,但不可能给予其他补偿。”
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办了解到,规模化养猪场必须先经过用地申请,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规划,办理租用或征用手续,还要取得环境评价报告书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为了实现规范养殖,我们一直希望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正并加以改进,可环保部门只是让填一张表便从此没了下文,可每年排污费却一直在收。”养猪户李志光告诉记者,他们2003年曾主动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
李志光还投资20万元在他的合益猪场修了8000多立方米的沼气池、1000多个化粪池。虽然目前猪场被拆,可沼气池仍然能给驻场工人提供煮饭、烧水的生活能源。一次性投资,可零成本运作又解决了污染问题,猪农之间都从李志光这里取经自发地准备建沼气池。
可是在猪农看来,政府强拆猪场是打着整治环境之名,行夺地之实,政府的强拆有更为深层次的用意。
据李志光介绍说:“2007年5月10日,我的猪场所在的博罗县长宁镇澜石村药院组干部对我说,你这猪场要征收,不要再搞基建了,有发展商要买这块地,到时补偿问题和发展商协商。后来,有一位姓赖的自称是发展商代理人的人与当地村干部找我的父亲谈过评估猪场投资和补偿的事宜。”
对于清拆出来的养猪场将作何用途,吴子靖也透露,不排除会发展旅游产业等。
猪场何时不再风雨飘摇
近年来,在珠三角一带,当地政府出于产业转移或是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清拆猪场的事件屡屡发生。
2007年8月,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发布《关于限期整治饲养生猪场的通告》,要求对全区范围内以任何名义、形式、规模饲养生猪的各种场所进行整治,对未经法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饲养生猪场所,一律关闭。
7月15日开始,惠州市惠阳区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养猪场行动,对未办理合法证照或是证照不全的养猪场进行清理拆迁,据悉,1200多家养猪场被列入清拆的名单。
社会各界纷纷质疑: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清拆猪场,猪肉供应谁来保障?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处处长张永发指出:“养猪场如果不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实存在一些污染问题,并不赞成猪场乱搭乱建。但由于养猪业多是由农舍房前屋后的散养方式发展而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适合中国国情的养猪业仍将维持农户小规模家庭养殖、中等规模专业户及现代化养猪场并存的格局。目前由中小养殖户生产的生猪占了一半的市场份额。因而,对于这种特殊的农业业态,当地政府应给予更多的扶持,帮助养猪户完善治污等措施。
“对养猪政策的稳定性考验着政府的诚信形象。”《南方农村报》主编陈永连续接到多起猪场被清拆的投诉,他认为,“过去被政府请进来的,现在却要被政府撵出去,政策随意变动让回报期需要五年以上的养猪户很受伤害,并且由此蒙受巨大的损失。”
陈永建议,政府对于养猪区域应早做规划,让猪场一开始建设就符合规划的要求,别等猪场建成投入使用了再来规范。如果确因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需要对猪场进行拆迁,政府应人性化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给予适当的补偿,帮助养猪户找到出路。
本刊记者在跟踪采访多起猪场清拆事件中了解到,猪场要取得合法的身份证,环保标准是个跨不过去的门槛。在博罗县,养猪场不少于5000家,可证照齐全的特别是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猪场仅有4家。在惠阳区,1600多家猪场里,只有1家猪场持有《排污许可证》,而惟一合法的这家养猪场还处于淡水水源的禁养区范围,今后也难逃被挤压的命运。
许多养猪户为了合法经营,也曾到环保部门申请过,可要么被置之不理,要么被答复说环保指标已饱和不会发证,从来没有环保部门上门对猪场进行现场指导。
据业内人士透露,养猪业的环保标准一直难以确定,虽然目前国家也有相关的标准,但如果按照该标准,国内几乎没有哪个猪场能达到环保要求。因为跨不过去这个门槛,养猪场便难以取得合法的身份地位,遇到清拆等情况,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陈永建议:“政府制订养猪业的环保标准一定要从国情出发,让更多养殖户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够得着’。与此同时,按照全球其他国家养猪的通行惯例,政府在猪场的环保建设方面应给予一定资金的补贴和扶助。”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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