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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管抬妇女出屋 强行拆迁1000平方米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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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8-04-3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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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从1996年开始,吴岳伯一家人就租用(海南省)乐东农机培训中心(位于该县县城抱由镇)的1000多平方米土地开办养猪场。落地生根,吴家依托该养猪场,慢慢发展成为拥有20人的大家庭。今年4月初,吴家遭遇强制拆迁,养猪场被城管夷为平地。小孩被城管驱赶,女人被几名男性执法人员从家中抬出了家门。随后,3间住宅房毁于吊车车轮之下。经吴家清算,损失达31万余元。当愤愤不平的吴岳伯提出索赔31万余元时,乐东城建局(本次拆迁的主体单位)代表政府作出答复称:只愿意赔偿7万元。

  记者直击:
 

  房被拆空地搭起简易棚

  前日(4月28日),记者赶到乐东县抱由镇农机培训中心的养猪场时发现,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的养猪基地、三间瓦房等生活、生产设施全部被推平,建筑设施倒塌后所遗留的木头、废铁、砖块、水泥、塑料布等横摊在地。全家6间瓦房,被拆得只剩下了3间。在居住条件紧张的情况下,吴家在空地上临时搭起了简易棚。“4月初被强制拆除的,光是在现场捡的废铁我就卖了9420元。”养猪场老板吴岳伯心痛地说道。

  多年来整齐划一的养猪基地顷刻全无,这令吴家老老少少非常痛心。坐在简易棚上的吴家小女吴小妹面无表情地说:“我现在住的地方没有墙,只有床,全家人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吴小妹和母亲住在空地上的简易棚里,白天太阳晒得厉害,晚上还要防着小偷来偷家具。自被强制拆迁以来,家里光是做烧卖的液化气瓶就丢了10个。

  5年前,吴小妹的父亲在一场火灾里触电而亡故,母亲带着他们兄妹三人艰辛地生活着。就在拆迁队开来吊车推墙的时候,吴小妹和12岁的二哥吴挺泽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拉住城管领导的衣角哭着、喊着、求着别拆自己的家。可是,房子仍然被拆了,在房子被拆除的时候,吴挺泽从房间里抢出父亲的遗像。

  口头通知:

  没手续三项证件被没收

  据吴岳伯介绍,他们一家来自海口市琼山区,1990年已来到乐东县打拼。1996年3月,他与乐东县农机服务中心联营创办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000余平方米。生活有了着落之后,吴岳伯把家里的部分亲戚叫到乐东做帮手。

  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养猪场亏损达10万余元。当时,这笔款项由吴岳伯独自承担了下来。按照约定,农机中心的直属上级部门——乐东县农业局须向吴岳伯支付5万元。但由于农机中心、农业局至今未按约定出资5万元,所以养猪场由吴独立经营至今。为建好、管好养猪场,吴岳伯先后共投资31万余元(具体投资项目,乐东县政府有关人员已做登记,并出具了相关登记表)。

  今年3月20日,乐东城建局招集该县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等单位集中开会。会后,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养猪场,经口头通知便收走了吴岳伯养猪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卫生许可证等。三局的工作人员口径一致称:“你这个养猪场不符合标准,先将证件予以没收,等你另外选好地方了再发放给你。”三部门在执行此过程中,并未出具任何书面文件或通知。

  3月27日,乐东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来养猪场找吴岳伯谈话。告诉吴县政府将在此处兴建广场,如果吴愿意退出,县农业局愿意赔偿3000元。如果吴及时退出,那这笔钱将很快就能拿到。吴听完之后,当场委婉地拒绝。3月31日,县农业局、城建局有关人员来到养猪场,下达搬迁通知书。

  “农业局和城建局的工作人员说我不是本地人,土地不是我的。土地的归属问题我不想多说,但房子都是我自己投资盖起来的,我们整个家族在这也住了10多年了,应该算是我们的财产了吧?他们当时还说不会给我经济补偿。我拒绝在搬迁通知书上签字。”

  强制拆迁:

  抬女人城管被吴家拍照

 

  吴岳伯说,4月5日上午10时许,乐东城建局局长等领导率队进行强制拆迁。

  据目击者李先生介绍,拆迁队伍来到养猪场。吴家的小孩子们抱住了拆迁队领导的腿,请求不要拆房。但是,执法人员一边动手一边恐吓,很快便将孩子们轰跑。城管人员先将吴家的家具搬到马路边,然后指挥吊车将养猪场夷为平地。随后,城管人员开始撬门,要强制拆除她居住的房子。

  “我老公因为火灾触电死了,我辛苦帮大哥养猪赚钱照顾三个孩子直到现在,盖房子的钱还是借来的,还没还完呢。”吴岳伯的弟媳廖金才说,“当时我觉得很伤心,就躲在屋子里面哭,冲进来几名男性城管队员强硬地把我抬了出去,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挣不脱。”

  为了取证,吴家请来了照相馆老板拍照。但相馆老板迫于压力,中止拍照。吴岳伯见势不妙,赶紧花钱将相机买下,自己将城管们野蛮执法的证据拍了下来。

  直到当日下午5时许,执法人员们才逐渐散去。4月11日,吴岳伯找到城建局讨说法。局长当场表示:“看你们可怜,可以赔偿3万元。”4月28日上午,吴岳伯在乐东县城再次遇到该局长时,他表示:“可以赔偿7万元。”但吴岳伯经清算后,结合当地对于征用地附着物的赔偿标准,向其提出31万元的索赔要求。

  县城建局:

  合同终止我们只愿赔7万

  前日,乐东县城建局局长在记者采访时称,城建局处理本次拆迁非常慎重,两次组织检察院、法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前来讨论此事。经调查,吴岳伯从琼山来乐东,租用了农业局农机服务中心的土地来养猪。后来,农机中心合并到农业局去了。

  “然而,吴岳伯与农机中心的合同已于2005年被乐东县人民法院终止,所以他们之间已经没有承租关系,况且,当时就应该对他们的养猪场进行强制拆迁了。今年3月底,农业局和城建局已经同时向他下达了搬迁通知书。就算他们不签字,也应算是留置送达,也算是法律生效了。而且,他们盖的房子一直没有报建。我们在强制拆除时,政府有关部门对他们所有的建筑都进行了财产登记。我们还为他们的18头小猪、4头中猪花了2万多元,后来转手卖给万宁的一个猪老板才卖了1.2万元。”该局长说,由于吴岳伯是违章建筑,所以不可能按照评估的价格赔偿。所以,局里一开始只答应赔偿吴岳伯3万元,后来考虑到他们的难处,就决定加到了7万元。

  该局长说,4月初,城建局就组织相关部门,以城管执法大队为拆迁主体,还请了公证处与法院执行庭的人到场。(以下是记者和局长的一段对话,简称记和局)

  记:老人李勇方说是被你们推倒在地是怎么回事?

  局:我们支付300元运输费之后,老人也愿意搬了。但老人在拆迁现场想捡走水井里的水泵,还想拿棍子去打吊车。我们担心吊车伤害到他就拉住了他。后来,我们手一松,他就倒在地上了。

  记:为什么要把廖金才从屋子里抬出来?

  局:我要拆,她非要在屋里。如果没有几个男的去强行把她抬出来还真没法拆了。这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很正常的事。

  记:您能评价一下本次行动吗?

  局:我们在整个执行过程中都是没什么可非议的,做得都没有错。我们考虑到他们家庭困难,当场还给了500元过夜费让他们过一夜。而且,他们6间房我们现在也只拆了3间。

  乐东法院:

  案件没有审理何以说终止

  昨日(4月29日),乐东县人民法院办理此案的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城建局长的话有不妥之处。“首先,乐东法院于2005年受理的吴岳伯与农业局、农机中心的合同纠纷、租赁纠纷案并未开庭,哪来的终止合同之说?”(陈颖 赵锐文)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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