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畜牧兽医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 点击次数:
- 日期:2008-01-24 19:56
- 编辑:本站编辑
- 来源:
- 评论
记者日前在江西南昌举行的全国畜牧站长会议上了解到,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畜牧兽医机构改革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行。截至去年12月底,除海南省外,我国30个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改革的意见或工作方案,29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畜牧兽医工作机构的改革,67%的地市和45%的县级机构完成改革,15个省(区、市)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基本到位。
自2005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取得一定实效。200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要求合理设置。各地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河北省畜牧站在改革中积极做好编办、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及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坚持县、乡畜牧兽医机构独立设置,实行以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江苏坚持按乡设站,坚持“机构、编制、经费”三落实,坚持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职能,建立健全了村级防疫员队伍。
据全国畜牧总站站长谷继承介绍,2008年县、乡两级改革重点是强化县级、理顺乡级。对于县站要健全机构、准确定位、充实技术人员和落实经费。对于乡站,一要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县级派出机构、三权归县管理”;二要明确公益性职能;三要合理设置机构,畜牧兽医一体建站,根据实际可以按乡镇设站也可以按区域设站;四要统筹配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公益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职能的履行;五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将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上一篇:我国将向英国进口猪蹄
声明: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广东养猪信息网”的文、图、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如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的稿件,请注明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本网站资料仅供参考,若资料与原文有疑,请以原文为准。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阅读:
- 2012-10-11农业部公布2012年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
- 2012-10-10增城整治猪场25问:不整治损害绝大多数群众利益
- 2012-10-065000万头总规模种猪公司诞生
- 2012-09-27广东清远养猪协会成立六周年
- 2012-09-26山东俩黑心商户猪饲料掺滑石粉被判刑
- 2012-09-21珠海生猪主要供港澳 本地消费七成靠外采
- 2012-09-19广东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论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 2012-09-19广州增城划定生猪禁养区 1800多家猪场需撤离
- 2012-09-10果汁企业汇源集团或将利用温氏畜禽粪便种果树
- 2012-09-10广东肇庆市4个生猪调出大县获奖2300多万
图片新闻推荐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