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拟从五大方面扶持母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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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8-02 05:54
- 编辑:GD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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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1日发布消息说已研究制定了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的财政政策,中央财政拟从五方面加大对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稳定。 据悉,财政部已下发了相关补贴制度办法,并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拨付财政资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五方面扶持措施首先是建立并实施能繁母猪保险与补贴制度,保护母猪生产能力。近日财政部下发《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的保费补贴力度。办法规定,对中西部地区,在地方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50%,农户实际承担的保费为20%。为尽快启动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工作,财政部正在办理补贴资金预拨手续。中央财政今年已安排11.5亿元,在中西部地区正式启动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第一笔保费补贴资金5.58亿元将于近日拨付到位。同时,中央财政将负担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1.25亿元,近日将全部拨付地方。 二是加大对疫病防疫的财政支持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已按负担比例,拨付口蹄疫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2亿元以及全部散养猪蓝耳病免疫疫苗经费2.85亿元。对猪蓝耳病及口蹄疫实行强制扑杀的扑杀经费也做好了预算安排。同时,财政部将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结合疫苗生产能力及时与相关部门研究规模养殖场蓝耳病免疫政策。 三是落实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根据今年猪肉等副食品涨价情况,财政部已及时拨付低保人员补助资金4.7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生补助资金2.77亿元。 四是支持生猪良种培育,推进生猪生产科技进步。中央财政决定对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给予适当补贴。目前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补贴范围、标准、数量等问题,以尽快落实生猪良种补贴。 五是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适当奖励,大力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财政部正抓紧研究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办法,包括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等。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主要用于促进生猪生产。 除上述财政补贴或支持政策外,中央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猪肉储备等方面工作,以有效调节市场供求;支持建立健全生猪生产、猪肉及其他副食品的统计分析与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以及时提供生产与市场导向信号。同时,为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如数补贴到位,中央财政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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