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决定:向养殖污染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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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5-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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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决定:向养殖污染亮红灯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3日电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大量排放的畜禽粪便成了新的污染源。日前,河南省环保局出台规定,在全省划定禁养区,禁止在城镇规划区内、饮用水源地建畜禽养殖场,2004年底以前,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完成关停。
河南省
环保局负责同志介绍,畜禽粪便乱排乱放,直接影响农村的环境质量。首先,畜禽粪便对水环境造成恶重污染,使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水草繁生,许多水塘、水库、湖泊因此变臭,成为“死水”。 同时,畜禽粪便还污染大气和土壤。河南正阳县小陈庄村近年来建起了几十个养猪场,由于猪粪随意堆放,无法处理,大量恶臭气体被释放到空气中,群众不得不准备整体搬迁。一些专家还指出,近年来,由于畜禽养殖中大量使用饲料添加剂,畜禽粪便中也含有有害微量元素,对土壤的污染不可小视。
对于非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河南省将实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并设定卫生防护距离,落实养殖场粪便、废水、恶臭处理措施,逐步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家庭养殖,鼓励建设村级养殖小区,并使畜禽规模养殖与农业种植面积相配套,实现“粪便肥田”的良性循环。
河南省环保局一些专家建议,应以发展农村沼气为突破口,控制养殖业污染,变废为宝。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以“沼气工程”为纽带,建立上接养殖业,下促种植业的生态农业体系,目前已发展沼气用户2.3万户,带动农民新发展牛2.59万头,猪5.7万头,还有效地促进了无公害蔬菜面积扩大。据测算,每年可处理废物22.3万吨,生产沼气579万立方米、沼液、沼渣44万吨。节约原煤13.5万吨,节约用电2.9万度,仅此一项,农民人均年可获益10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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