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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春季收测种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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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5-01-27 10:11
  •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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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种监广[2004]004号 关于2005年春季收测种猪的通知 各有关猪场: 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定于2005年2月19日、20日两天收测该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九期)种猪。 请各有关猪场按下列要求做好选送种猪测定工作: 1、收测种猪以杜洛克、长白、大白为主及斯格母系、皮特兰等公猪。省级原种猪场、一级种猪场由中心安排计划送检。新申报省级原种猪场、一级种猪场的各有关猪场,请在送检前2个月内向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安排送检。 2、送检的种猪,请从1月30日起隔离饲养,1月31日—2月2日中心将派员协同场内技术人员对送检猪只采血检测,根据申请送检种猪的血清学检查结果与系谱材料确定送检猪只。采集的血样必须分离血清,不得使用全血。 3、各场送检种猪的父母应是已登记的核心群种猪或计划报登记的核心群种猪的后代。以2头同窝公猪为1个送检单位,送测时个体重在20±2kg为宜,不得超过25kg。 4、送检种猪必须在送检前完成猪瘟、口蹄疫等免疫接种工作,并注明送检猪及其父母伪狂犬病等疫苗的免疫接种情况。 联系人:刘小红 樊福好 电话:020-37289059 37288124 传真:020-37288123 附件:送测种猪申请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办公室 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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