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年底前关闭非规模化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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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5-0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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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年底前关闭非规模化养殖场
12月6日,东莞市农业局召开了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培训班,就今冬明春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要求镇区充分吸取年初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经验教训,抓紧制订应对措施。会议邀请的省有关专家指出,零散养殖户、流动性养殖的水鸭、市场流通的家禽以及野生鸟类是防治禽流感的主要对象。
会上,有关部门指出东莞市既是畜禽流通消费大市,也是畜禽生产大市。冬春是动物疫病易发高发季节,期间有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是消费旺季,市民对肉食需求量大,畜禽及其产品流通频繁,动物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区要保持高度警惕,抓紧制订应对措施,加强镇区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和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证经费投入和物资储备,层层建立责任制。
措施要求一 消除空白点
各镇区务必对当地畜禽养殖场分布和各批次畜禽存栏量及免疫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登记,特别要发动村级动物防疫员查找地处偏僻的简易养殖棚,弄清其畜禽免疫状况。发现未免疫的要立即补针免疫;督促畜禽养殖场做好对《动物防
疫(用药)管理手册》的登记,未领取《手册》的镇区要迅速向市兽医防疫检疫站领取,尽快发到养殖场户手中。抓好禽流感等疫病免疫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犬猫狂犬病的免疫,切实消除免疫隐患。
措施要求二 强化检疫监督
各镇区要设立检疫报检点,为散养户出栏畜禽提供检疫服务,派出检疫人员对规模养殖场批量出场的畜禽实施检疫。同时把好市场入口关,在检疫中发现染疫畜禽及其产品必须责令并监督货主作无害化处理,杜绝染疫畜禽及其产品出场(养殖场)、进场(市场),入户(消费户)。
措施要求三 定期清洁消毒
各镇区要监督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点)按照要求建立并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各三鸟批发市场要继续坚持休市制度。加强对畜禽生产经营屠宰加工等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特别要督促养殖场和交易市场避免畜禽之间和不同种类家禽混合饲养或混合存放,避免人与畜禽混居。规范家禽屠宰行为,实行集中屠宰,对污水污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措施要求四 实行“一卡通”
各镇区要督促各个养殖场建立免疫记录和用药记录,有关数据要及时输入电脑,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从2005年起,各镇区畜牧兽医站(检疫组)要配置“东莞市动物防疫系统软件”POS机
和“动物防疫管理卡”,把有关动物免疫、检疫、疫病监测、用药情况录入软件系统和管理卡,每户一卡,在市内实行动物防疫检疫“一卡通”。
措施要求五 制度化抽检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强化屠宰环节管理和盐酸克伦特罗项目监控为重点,继续实施制度化抽检,适当扩大抽检项目和抽检比例。根据有关要求,安排
落实明年抽检计划和经费计划,对检测不合格的畜禽要坚决无害化处理,严禁其外流引发中毒事件。
措施要求六 整治养殖场
在年底前关闭非规模化养殖场和敏感区内养殖场,对非敏感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其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也要予以关闭,特别要将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差、不接受环保和动物防疫管理,乱搭乱建的简易养殖棚和采集垃圾喂养畜禽的养殖场(户)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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