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食品:健康的隐患
- 点击次数:
- 日期:2005-01-27 10:11
- 编辑:超级管理员
- 来源:
- 评论
“整容”食品:健康的隐患
随着春节临近,年货已悄然热销。尽管有关部门在节前加大了查处不合格食品的力度,但各色各样被“整容”后的问题食品仍源源不断流入市场,悄悄走进我们的生活,成为健康的“隐形杀手”。
一幕幕施毒掺假的场面令人触目惊心:用病死变质禽畜加工卤腊熟食、腌腊制品,使用农药浸泡、硫磺和工业增白剂熏制面食,用非食用色素配制蛋糕、果冻、粉条,就连外观洁白光滑的开心果和味道香美的鱼翅也是用工业双氧水漂白的……
面对难以分辨的食品安全环境,谁还能举箸自如,保持镇定?
“整容”食品 侵入生活
记者曾多次跟随广东省和广州市执法部门前往造假现场进行执法查处,目睹了一系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的真实场景,而许多“漏网”食品早已大摇大摆地走到我们的餐桌上。
去年9月21日,广东省及深圳市质监等执法部门根据央视报道线索,一举捣毁宝安、南山2个区5个利用废弃腐肉炼猪油的地下加工点,这些地下作坊收集集贸市场猪肉的边角料熬猪油,并在猪油内添加过氧化氢等化学制剂,使油变清后销往一些餐饮点和快餐店。更有甚者,一些窝点每天从全市各个酒楼、饭馆和食堂等地方收购废弃食用油脂,并进行加工提炼,每个月大概能出60桶潲水油销往餐馆使用。
去年9月26日,广东省质监局在江门捣毁3个地下猪皮加工窝点,现场查封1367公斤已经被硫磺和双氧水浸泡漂白的有毒猪皮,查获工业用双氧水和工业硫磺185公斤,以及1000多公斤原料猪皮。据调查,发霉变质的猪肉皮经过水煮后,先用工业用双氧水浸泡,再用硫磺熏蒸、晾晒,最后用黑砂爆炒制成卖相极好的“沙爆浮皮”。近两年的时间里,大批含有有毒物质的猪皮堂而皇之地被销售到酒家食肆,成了人们餐桌上一道精美的特色菜。
同月28日,广东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又在东莞虎门镇查获6家使用沥青等化工原料加工鸭鹅等肉制品的加工场,当场查封腊鸭1500只、鸭制品5500只、沥青等化工原料10400公斤,这些加工场为了防止蚊虫,竟用敌敌畏等农药混入食盐浸泡腌制腊鸭。
去年12月3日,广东省质监人员在佛山南海等地查处11家涉嫌违法使用双氧水加工鱼翅的企业。现场查获工业用双氧水44.8吨、鱼翅成品47.6公斤。专家指出,这些外表光鲜的高档食品,经过工业用双氧水浸泡漂白处理,直接食用不仅会强烈刺激人体消化道,还存在致癌、致畸等潜在危险。
今年1月6日,有毒双氧水漂白食品事件再次被发现。当天广东省、江门质监、卫生执法人员在鹤山市龙口镇两家干果加工厂当场查封使用工业双氧水漂白、含有有毒物质的开心果39吨。据了解,使用工业双氧水漂白开心果已经是业内的“传统工艺”,而大批涉嫌含有害物质的开心果通过广州一德路批发市场流散到各地。
这只是执法部门在众多查处行动中的一个个小片段。事实上,许多经过“美容”的问题食品已经在人们浑然不觉中走来:从冠生园陈馅月饼,到金华滴滴畏火腿;从太仓黑心肉松,到含瘦肉精的猪肉。一波波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不绝于耳:大米是用矿物油抛光的,面粉是添加增白剂的,水果是使用催熟剂、膨大剂的,而蔬菜则是农药超标的……
有关资料显示,每年我国消费者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人,这些还只是显性的中毒者,如果包括潜态的没有即时发作的中毒者,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许多不了解真相的消费者,面对这些问题食品又能怎样呢?
“整容”食品 质量堪忧
前不久,家住广州市东山区的张小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蛋糕派”。打开一看蛋糕已散落,吃起来干涩、有异味。再看包装,“保质期120天”,但没注明生产日期。打电话到东莞的厂家,回答说生产日期可能在外包装上,也可能是机器没打上。
据调查,在现实生活中问题食品屡见不鲜。以广东为例,去年有关部门在对372种日常生活食品的抽查中,只有211种食品合格,合格率仅为56.7%。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进行的专项抽查和调查结果显示,五类食品的全国平均合格率只有59%。其中,生产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小,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小厂,根本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工艺设备等基本生产条件。肉制品、奶、茶、饮料、调味品等食品的质量状况也不容乐观,全国2.06万多家生产企业中,有45%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60%的企业产品不检验,10%的企业无证照。
广东省质监局有关专家介绍,全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案例约为2万-4万人,但这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同时,近几年来,毒米、毒面、毒油几乎年年“东窗事发”。同时,中国农产品、食品的出口也因卫生问题而出现了一些被出口国退货的现象。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一项亟待拿出对策的问题。
前不久,来自中消协的消息称,目前食品制假不断翻新,已经令人防不胜防。据介绍,当前食品消费市场中有些制假者把豆腐丝经牛油浸泡后当成牛肉丝卖;有些人在葡萄酒中加入糖、色素、香精、橡木素等添加物,有些人在鱼、肉、禽注水灌沙后再出售。此外,部分商场、超市、自由市场随意“修改”食品标签,改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现象也较为突出,如将生产日期标到上市前后,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项抽查结果显示,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的蜜饯和腐竹有近一半不合格,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不合格的蜜饯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大量的糖精,抽检产品中最高糖精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规定的55倍之多;有的厂家过量使用一种防腐保鲜的添加剂苯甲酸,含量最高的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限量的6倍。另外色素使用量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也是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之一。
食品安全 成社会焦点
病是“吃”出来的。毫不夸张地说,现代人正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潜在威胁,自己若不“敏感”、“聪明”起来,不实施膳食的自我保护,那将难免遭受有毒食品的危害。而危害却是那些唯利是图的人和我们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制造的。
近些年,使用工业染色剂、化工原料加工的食品充斥城乡市场。有关专家指出,用福尔马林泡制水产品食用后,轻则出现消化不良、反胃、呕吐等反应,重者诱发肝炎、肾炎和酸中毒;用非食用色素制成的蛋糕、粉条、饮料、果冻,被人体摄入后会导致中毒和引起多种疾病。
2000年12月,广东发现大量掺有工业用油的大米。此类大米系不法分子用陈旧米掺入矿物油等工业用油,来给陈年旧米“整容”,增加大米光泽后再高价出售。这些工业用油含有多种有毒物质,若人食用后会出现严重腹泻、昏迷等中毒症状。油米“丑闻”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社会对有毒食品的广泛关注。2001年11月,广东省河源市发生“瘦肉精”害人事件,“毒肉”受害者达484人,再次让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等化学物质引起警觉。此后,有毒食品惹祸的消息仍然不断。
去年5月,惠阳市新圩镇某陶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员工因进食受污染食用油引起的中毒事件,造成21人中毒。当年5月,东莞市清溪镇三家电子厂和一家五金厂的102名员工在工厂食堂就餐后相继出现呕吐、头晕、胸闷、瞳孔缩小等症状。经查,中毒原因为食用了被有机磷农药甲胺磷污染的食品。
由食品引发的问题,一次又一次牵动世人的神经。
监管体制 遭遇尴尬
为何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整容”食品越来越多?这是记者在采访中消费者发出疑问最多的话题之一。那么,为何在执法部门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质量监督抽查不断增多的时候,不安全食品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广东省质监局有关专家介绍,导致食品不安全的因素虽然很多,但食品领域的过度追求利润及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是两大主要原因。据了解,近几年我国食品领域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中片面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的倾向十分突出。就生产环节而言,农药、兽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加上农业及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附着、沉淀于农产品中,造成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
另外,在加工储运过程中,由于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的不当使用,加剧了产品的有毒有害性。特别是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肆无忌惮地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食品。
有关专家认为,有毒食品之所以能够横行无忌气焰日盛,除了地方保护、制售者的无良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和制假贩假的处罚机制有着很大关系,特别是和对制假贩假者处罚较轻分不开。
据了解,目前执行是罚款模式,一般是罚款、没收等,但过后的监管则处于一种松软状态,因此一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整容”食品泛滥。
事实上,我国在食品立法上还比较落后,标准体系也不尽完善。虽然《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在食品的若干生产、销售环节做了规定,但不少标准制约性已经不强,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需要。因此,有关人士认为,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应痛下决心,从源头抓起,更要防患于未然,不能以罚代管。
给制假者 致命打击
法学专家认为,要想打击制售假货甚至有毒食品者,仅仅靠舆论监督和道德谴责是不够的,必须施以法律手段。面对许多制假者利润早就超过“敢于冒上绞刑架的风险”的300%,而执法部门往往一查了事,或一罚不咎,追究刑事责任的较少,有的尽管判了三五年,但根本不能危及制售假者的利益。“法律和规定如果起不到震慑力,也就失去它的效用了”。
据介绍,新刑法明确规定了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亦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从司法的角度,国家已为保障人民食品健康卫生立法,法律条款不是不严,也没有量刑不当的问题,关键在于目前很少有这类案子上诉到法院处理,取而代之的往往是用行政罚款的方法解决,因此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有毒食品问题。
有关人士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抓就灵”,前提是必须要完善相关制度与法规,这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与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不可以有丝毫懈怠。因此,打假不应留不法之徒一点喘息的机会。
顶一下
(2)
100%
踩一下
(0)
0%
上一篇:我国养猪业的不足
下一篇:中国养猪业发展概况及发展思路探讨
声明: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广东养猪信息网”的文、图、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如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的稿件,请注明转载“广东养猪信息网”。本网站资料仅供参考,若资料与原文有疑,请以原文为准。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相关阅读:
- 2012-10-11农业部公布2012年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
- 2012-10-10增城整治猪场25问:不整治损害绝大多数群众利益
- 2012-10-065000万头总规模种猪公司诞生
- 2012-09-27广东清远养猪协会成立六周年
- 2012-09-26山东俩黑心商户猪饲料掺滑石粉被判刑
- 2012-09-21珠海生猪主要供港澳 本地消费七成靠外采
- 2012-09-19广东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论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 2012-09-19广州增城划定生猪禁养区 1800多家猪场需撤离
- 2012-09-10果汁企业汇源集团或将利用温氏畜禽粪便种果树
- 2012-09-10广东肇庆市4个生猪调出大县获奖2300多万
图片新闻推荐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