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高新东拆迁安置房用地选址内,一个非法养猪场成了这项民心工程的绊脚石。多年来,养猪场场主提出“天价补偿”,始终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严重阻碍安置房工程的进展。
养猪场属无证经营
昨天下午,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的高新东拆迁安置房用地上,挖土机正在忙着挖土,准备开工建设,但马路对面却长满野草,简易棚子里猪粪臭味四溢。
“这个非法养猪场处于高新东拆迁安置房用地上,因其污染环境,臭味熏天,周边市民非常不满。”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养猪场没有质监、环保、国土等部门的相关审批、证照手续等,属无证经营的非法行为。
养猪场的林先生介绍,他从猪场老板那里租地养猪,并不是真正的老板。
记者看到,养猪场环境非常恶劣,垃圾满地,到处都是苍蝇,一些从酒楼里回收的剩菜剩饭是喂猪的主料,养猪场周围味道非常难闻。
安置房工程进展受阻
高新东拆迁安置房总用地面积为71302.06平方米,已于去年5月启动拆迁工作。养猪场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安置房工程的进展。
光明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新东拆迁安置房用地属光明南高新园区统征地范围,2004年光明南征地时已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土地已征为国有,但遗留有地上构、附属物未补偿。
据悉,公明办事处曾多次找场主协商补偿事宜,并请专业测绘评估机构评定地上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评估价(947355元)。养猪场场主表示,每年经营利润100多万元,以50年期限计算,要求补偿5000多万元。后经公明办事处多次沟通、谈判,业主仍坚持补偿金额不能低于800万元。公明办事处认为场主提出的补偿额与评估值相差太大,且业主补偿诉求没有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因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无法达成协议将依法查处
从去年7月底至今,新区领导就该问题已召开五次专题会议,并多次约谈场主,从新区发展大局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想方设法做好场主的思想工作,但场主仍坚持不合理的“天价补偿”,致使拆迁补偿工作无法完成,严重影响新区安置房建设与新城整体搬迁进度。
昨天,光明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养猪场属无证经营,工商、环保、公安、城建等多部门此前均多次介入,但场主均不予理会。新区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与场主进行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协议,将按规范程序依法查处,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就此问题,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张信贤律师表示,养猪场场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是有理有据的。对于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或查封。根据《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并且在征地公告发布后不能按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书,并申请公证机构将征地补偿费予以提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