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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养猪场拆建反复 清拆遇权限缺失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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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12-14 09:23
  • 编辑:admin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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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猪场拆建反复上演、清拆遇权限缺失尴尬 无证养猪场:拆禁之外能否寻求转正?

  作为深圳市最后一块处女地,光明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绿地覆盖率高达53%,是深圳市的养殖大区,尤其受养猪户的青睐。然而多年来,养猪户因无牌无证,一直戴着“非法养殖”的帽子,猪场不断遭到清拆,而囿于执法手段与权限的缺失,执法部门与猪农之间亦反复上演着你拆我建的尴尬局面,并演化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游击战争”。

  以光明新区为样本来解剖,在这场持久战中,诸多争议正逐一浮出水面,愈来愈受到各界关注:在国家无明令禁止养猪的大前提下,猪农“非法养殖”一说能否站得住脚?城管与养猪户之间的游击战争持续到何时才算休止?能否寻求出标本兼治之策,给养猪户这一并不算小的群体一个合法合规的生存之路,而不是简单地一拆了之、一禁了事?

  一所民校的多年投诉

  2005年至今,博华学校董事长曾先生多次就养猪场对学校的影响向各部门投诉呼吁,社区居民也是怨声载道,但执法人员来了又走,荔枝林里的养猪场拆了又建,反复多次,学校至今依然笼罩在猪粪臭味与黑烟缭绕中。

  近几年来,光明新区公明博华学校的“知名度”提高了不少,但校长魏开祥并不开心,原因就在于学校对面的两大片养猪场。

  博华学校位于公明街道将石社区,兴建于2000年,加上一所幼儿园,共有学生2600多名,学校正对面与南侧不足500米处是两大片郁郁葱葱的荔枝林,中间地带是大片的菜地。“当初我们选在这里办学,就是看中了这里风景优美”,学校董事长曾先生对记者说。

  但情况在六年前开始发生改变,大大小小的养猪场陆陆续续进驻学校东南边的荔枝林,烧煮猪食的烟囱一根根竖立起来。随着养猪户的日渐增多,猪粪臭味与黑烟笼罩了正处于下风的博华学校。更糟糕的是,近半年来,学校正对面的荔枝林也被养猪场占领。

  12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博华学校。站在学校宿舍楼4楼,凭窗望去,一左一右两大片荔枝山林中,已经布满竹筒与石棉瓦搭建的简易养猪场,灰白颓败的顶棚如同绿毯上一块块伤疤。尽管风势有些猛,但空气中仍然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猪粪臭味。

  “这还不是最坏的,煮猪食的黑烟对我们影响最大”,魏开祥说,每天中午、下午,养猪户就用简易搭建的大锅熬猪食,燃料竟然是工厂废弃的塑胶、橡胶等垃圾,几十个烟囱同时吐着黑乎乎的浓烟直冲学校各个角落及油麻岗工业区的上空,气味异常难闻。

  “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人的眼睛可以完全张开,后山的荔枝树已经有一半以上被浓烟熏死,学校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到处都有黑灰,学校教师宿舍挂的蚊帐没到一星期就变得黑糊糊的”,魏开祥说。据他介绍,学校里面有教职员工150多人,都是居住在学校东南侧的教师宿舍楼内,深受黑烟影响,至少有5个老师因为空气太差而辞职。

  2005年至今,董事长曾先生多次就养猪场对学校的影响向各部门投诉呼吁,社区居民也是怨声载道,但执法人员来了又走,荔枝林里养猪场拆了又建,反复多次,学校至今依然笼罩在猪粪臭味与黑烟缭绕中。

  与养猪场比邻而居遭受的空气污染不过是养猪场饱受外界诟病的一面而已。养猪场污水排放造成的河流污染正受到密切关注。根据有关媒体今年6月的调查,流经深圳的茅洲河水体污染严重,注入茅洲河的各类污水是罪魁祸首之一。而与其他河流不一样的是,茅洲河最主要的污染源是养殖废水,在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鹅颈水库北边山坡、北岗村西口左边山坡和公明办事处的楼村、将石、塘尾、塘家、玉律等社区的偏僻区域,大量违法养猪场产生的废水、猪粪等通过水沟、小河汇入茅洲河干流,对河水造成了严重污染。

  近年来,光明新区不断针对养猪场开展清拆行动,新羌社区美盈森(22.41,-0.79,-3.41%)公司周边、凤凰社区变电站及公明马山头社区华宝鸡场附近等不少养猪点,以及长流陂水库周边等水源保护区养殖点先后遭到清拆,但直至今年上半年,新区城管部门摸底调查发现,仅仅公明一处仍有15处养猪点,彼时的养猪户生猪存栏量便多达6万头。

  反复上演的“游击战争”

  一年之中5次行动,执法队与养猪户之间你拆我建,如同拉锯一般反复上演,正折射出多年来执法部门面对非法养殖的执法困境。

  多年投诉,养猪场不仅没消除,反而日渐壮大,博华学校师生对此颇有微词,而直接与养猪场“打交道”的公明办事处执法队也颇感委屈。

  在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塘尾社区恒富市场周边非法养殖整治的基本情况”报告中,公明执法队称,今年4月15日、5月19日、11月24日及27日、12月3日先后五次针对博华周边养猪场开展专项行动,或清拆违法搭建的猪棚,或堵截运往猪场的饲料燃料,或捣毁养猪户焚烧塑胶的锅炉,但由于多种原因,猪场未能彻底拆除,养猪户“搭一个猪棚的成本并不高,拆掉后,马上又搭回来”。

  一年之中5次行动,执法队与养猪户之间你拆我建,如同拉锯一般反复上演,正折射出多年来执法部门面对非法养殖的执法困境。

  “作为执法部门,城管执法只能对猪农未报批的乱搭建进行拆除,对生猪无权处理,因此对猪农的震慑力很小”,新区城管局副局长邱思延坦言。

  同时,城管执法自身也面临执法力量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的窘境。以公明综合执法队为例,可以投入的执法力量不过40人,其中公务员不到7人,而辖区土地多达一百平方公里。此外,除了查处非法养殖,综合执法队还肩负着其他11项业务工作,如查处乱摆卖、黑煤气等等。

  囿于执法手段与执法权限的缺失、执法力量不足,城管执法因此颇为费力。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龙岗人,邱思延甚为了解深圳养殖现状的历史成因。他告诉记者,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深圳经济发展迅速,大量人口涌入彼时的公明镇。为满足巨大的食肉需求,政府大力鼓励本地居民开展养殖业,而大批外来人口也加入了养殖的行列,这一养殖传统在新区城市化的今天依然保留,从而为光明新区养猪场的兴盛埋下伏笔。

  同时,尽管1999年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在特区内饲养猪、牛、羊,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可按猪、牛、羊每头处五百元罚款,但光明新区去年7月方才纳入特区范围,一体化工作正在进行中,原特区法规尚不能在短期内立即适用于原特区外区域,“政策的衔接出了问题”。

  而另一个造就新区养猪场兴盛的原因在于城市化转地遗留问题,“2004年深圳城市化转地,部分土地在地上构、附属物补偿方面,一直没有谈拢,随着时间流逝,补偿标准迟迟未能达成一致”,便有村民将未征转土地拿来出租,用作了养猪场,博华学校周边养猪场所处荔枝林地即属此类。

  “目前城管部门能够做到的就是,控制养猪户的养殖范围,防止其危及居民生活区与水源保护区,其次,确保无国有土地被占用养猪。”谈起执法现状,邱思延说。

  引发争议的“非法养殖”之说

  对于“非法养猪”之说,有人认为,“目前猪肉供不应求,国家也并无法令明令禁止养猪,更何况,不少养猪户占用土地多为未征转林地,并不涉及国有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非法’一说恐怕站不住脚,清拆猪场也无充分依据”。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针对养猪户“非法养殖”的说法频频出现,而在近来见诸报端的清拆猪场有关报道中,“无牌无证”亦被作为清拆养猪场的依据。去年十月,新区发布《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饲养畜禽的通告》,决定在光明新区范围内禁止非法饲养畜禽。

  但对于养猪场“非法”一说,官方与民间均有人士表示,值得商榷。

  宝安区城管执法领域一名精通法律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了他对“非法养殖”说法的异议。“目前猪肉价格高企,市场供不应求,国家也并无法令明令禁止养猪,更何况,不少养猪户占用土地多为未征转林地,并不涉及国有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非法’一说恐怕站不住脚,清拆猪场也无充分依据”,该人士认为,对于养猪户与政府部门而言,重要的应该是做好防疫与污染处理工作。

  该人士还举出了数月前发生在光明新区的“非法养猪场‘天价补偿’阻碍安置房工程进展”事件。在这一事件中,光明新区高新东拆迁安置房用地属光明南高新园区统征地范围,2004年征地时已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土地已征为国有,但遗留有地上构、附属物未补偿,地块遂被村民出租养猪,一“非法”养猪场正好位于此地块,场主提出了数千万元的天价补偿金,致使拆迁补偿工作无法完成,影响了新区安置房建设与新城整体搬迁进度。“报道一方面称新区相关部门与场主协商补偿标准,一方面又称场主无证经营,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无法达成协议将依法查处,既然养猪户违法了,那么就依法办事,何必三番五次与其讨价还价呢,这岂不是矛盾?”该人士反问。

  光明新区一名不愿具名的中层干部也对“非法养殖‘表达了与上述人士类似的看法,”“养猪既有历史原因、现实土壤也有市场需求,国家更无明确法律法规禁止养猪,即便《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养猪,但这一条例毕竟属于地方法规,在上位法空缺的前提下,地方法规能否生效,也值得商榷。”

  2007年,同样处于急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东莞市出于环境容量窘迫、顺应产业转移选择性发展的取舍以及让土地发挥最大效益的考虑,发布“禁猪令”,引发一场“城市化地区该不该养猪”的争论,期间社会舆论赞同者少,反对者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丁力教授彼时便指出,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养猪业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实现“有限有保”,限制分散、传统、小型的养殖,而扶持集中、规模化、现代化的养殖,从而便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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