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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横行大半个中国 全国近20个省市曾经或正在演绎“人猪大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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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0-09-25 09:27
  • 编辑:猪九戒
  •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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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现代猎人已经没有职业的合法性———他们全部是兼职———或经商,或务农,或打工,但是一些规则依然被猎人们恪守。比如“梅花鹿不可打”———因为它不伤害庄稼;“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因为与人一样,它需要繁衍和传承。”张志国说。

  进入狩猎期之后,城市猎人们一身迷彩、一双球鞋、一个300块左右的铁质枪盒、一串挂满腰间的子弹、还有一把匕首———“猪被击毙之后,需要用它来放血,还有在猪鼻上打孔。”梁永富说,一条麻绳穿过猪鼻,一个人就能把200斤的猪拖下山。2000年之前,梁永富们习惯于夜晚去稻田边蹲守,略微听到野猪靠近的声音,头顶的矿灯就向野猪打去,然后一声枪响。之后,通过互联网,龙坞镇狩猎队从“无山无野猪”的江苏某地购置了猎狗———猎狗能够嗅到野猪的浓烈气味,从此,梁永富们改在白天,由猎狗突前,偷袭正在酣睡的野猪。

  打野猪有讲究,必须瞄准脖颈———其他部位不足以立刻毙命———野猪经常剐蹭树皮,周身变得皮坚肉厚。

  而分配野猪,也有讲究———开枪者分得猪肚猪头猪内脏,猪肉则“见者有份”———带着獠牙的公猪头将做成标本,猪肚给虚劳羸弱者熬制汤水,内脏则抛给猎犬。

  除开猎捕野物带来的乐趣,猎人的局限越来越多,首先来自制度,然后便是无形的城市化。

  在西湖区龙坞镇,梁永富感慨“这里的野猪越来越少”———因为成片的稻田,逐渐变成了许多建筑。人口越聚越多,通明的灯光彻夜不歇,加上绕城公路截断了野猪的迁移路线———“猪不敢来了”。

  而最尴尬的现实则是,除了听长辈念叨着一些作为猎人必须的品质,猎人们的代际传承已经不太可能了———淳安县里商乡的老猎人邓荣清有两个儿子,他教会他们16岁就打野猪,但现在儿子都进城经商,回乡竖起了一栋标致的3层小楼;而本职是一名警察的梁永富,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拿起略显粗鄙的猎枪了。

  猎人有尽时,猪患仍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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