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部署和农业部“六条禁令”要求,深入推进全省“三打两建”工作,广东省农业厅近日印发《广东省动物屠宰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去年开展屠宰检疫规范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深入开展动物屠宰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和监管,推动全省屠宰检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要求做到严把八个关口,即入场查验关、检疫申报关、待宰巡查关、“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无害化处理关、监督巡查关。确保九个100%,即定点屠宰场入场屠宰动物100%佩戴耳标,100%附有合法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屠宰动物100%按规定进行检疫申报,100%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对待宰动物进行检查,100%按照屠宰检疫规程进行同步检疫,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100%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由定点屠宰企业100%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场100%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自检,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制度、屠宰场监管面达100%。严打整治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即严厉查处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定点屠宰场,严厉查处定点屠宰场收购、屠宰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的行为,严厉查处屠宰未经宰前检查合格、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销售的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屠宰场拒不配合、扰乱检疫监督秩序的行为。切实建立健全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