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项整顿猪肉和辣椒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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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5-10 10:39
- 编辑:枫华
-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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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陕西省农业厅下发开展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的通知,本次整顿,对问题产品违法线索举报人实行重奖。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依据职责集中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辣椒种植、饲料生产经营等各类监管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凡经查实举报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和违禁物质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凡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养殖生猪,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8月在全省集中开展猪肉、辣椒制品专项整顿。凡在5月1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产品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要给予严厉处罚。凡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养殖生猪,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在辣椒生产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整顿,对问题产品违法线索举报人实行重奖。从5月11日起,凡经查实举报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和违禁物质货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二千元。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奖励资金由省厅报省食安委安排。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职责,对生产单位和个人主动上缴、召回以及经检查、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猪肉、辣椒、违禁物质等实施就近监督销毁或无害化处理。所有问题产品和违禁物质一经发现,应立即封存,登记造册,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辖区反复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整顿工作结束后,因问题猪肉或问题辣椒制品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县(市、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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