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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肉霸设私宰点牟暴利 被判4年当庭痛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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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07-26 14:40
  • 编辑:admin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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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冯华军的家人在庭审现场流着泪诉说今后生活的艰难。

  昨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私宰肉经营团伙案。经法院审查,主犯冯华军擅自私设生猪屠宰点,并伙同他人贩卖私宰猪肉,甚至将私宰肉夹杂在放心肉中销售到酒楼等单位,从中攫取暴利。昨日法院一审判处冯华军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3万元,其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非法设立私宰点牟暴利

  法院通过审查认定,2009年6月至2010年8月期间,冯华军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在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内擅自私设生猪屠宰点,为自己以及几名同案的被告人屠宰生猪,仅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2010年4月至被抓获前共七个多月时间内,就私宰生猪3408头,收取代宰费人民币10多万元,其中自宰数量约319头(价值人民币137万余元)。另外,同案被告的李湘中送宰数量906头(价值人民币87万余元),唐兴威送宰数量428头(价值人民币41万余元),邓江林送宰数量149头(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李湘中、唐兴威、邓江林等人后将私宰肉分销。

  2010年3月至8月,本案的另外两名被告人洪运齐、王青吾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亦在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内擅自私设生猪屠宰点,为冯华军等人提供生猪屠宰服务,每头收取代宰费人民币15元,其中冯华军送宰的生猪约309头。

  在放心肉中掺入私宰肉

  2009年10月开始,为获取高额利润,冯华军的丈夫张小强(另案起诉)与被告人谭洪灼合作,由张小强提供酒楼等客户,谭洪灼提供其经营的昊鸣公司的场地及配送服务等。他们将私宰猪肉夹杂在放心肉中,以昊鸣公司的名义销售配送给酒楼等单位,所得利润四六分成,即张小强六成、谭洪灼四成。至2010年8月9日,他们以此方式销售配送私宰肉金额达35万余元,其私宰肉主要由冯华军负责提供。

  在上述过程中,经法院审理查明另有几名被告人参与销售私宰肉。其中被告人黎樱帮助张小强以昊鸣公司的名义到酒楼拓展私宰肉业务的客户;彭铁来帮助冯华军在该私宰点运送生猪及私宰肉、在海珠区聚德南137号分拆私宰肉,并以昊鸣公司的名义配送猪肉给酒楼等单位;全珍生向冯华军购买部分私宰肉到自己于新凤凰市场开设的销售点贩卖、在海珠区聚德南137号帮忙分拆私宰肉;沈鑫帮冯华军运送生猪及私宰肉;沈彦在该私宰点帮忙运送私宰肉;谭健威在昊鸣公司帮忙分拆、销售私宰肉。

  判决:主犯判刑4年罚金13万元

  昨日海珠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华军、彭铁来、全珍生、沈鑫、沈彦等14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私设生猪屠宰场所,且伙同他人贩卖私宰猪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冯华军、谭洪灼、唐兴威、洪运齐分别在各自的犯罪事实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为从犯。

  海珠法院最终一审判决团伙主犯冯华军四年有期徒刑,罚金13万元,其他13名被告按其犯罪事实及情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其中3名被告因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故按宽严相济政策判决缓刑。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法官宣读审判的过程中,主犯冯华军一直神情紧张,不断地抿着嘴,不时用舌头舔湿干燥的嘴唇。听完判决后,她被允许与亲属见面,面对自己的家人和小孩,冯华军不禁失声痛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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