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华、路口等不少集镇,畜禽污染治理不彻底,猪粪直排,粪水横流;农村基层动物防疫密度不达标,在路口镇麻林村,39 户村民中有5 户反映无人上门防疫检疫;县北部乡镇近段时间均已出现生猪退养反弹现象……今年长沙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为三家被评议单位之一。
评议工作开展以来,人大代表围绕动物食品安全、畜禽防疫检疫、畜禽污染治理、畜牧水产生产等工作开展走访调查。针对人大评议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县畜牧兽医水产局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近日制订整改措施,限时办结,并致力于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
问题一 畜禽防疫工作存在盲区,防疫密度不达标
整改对策:
1、每年开展一次对养殖大户的培训
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养殖户动物防疫、饲养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凡猪、牛常年存栏100 头以上,鸡鸭存笼1000 羽以上,养殖水面20亩以上的养殖大户由县里组织,每年培训一次。养殖散户,由镇动物防疫站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每两年一次。
2、对农村犬集中进行免疫
农村犬的饲养量多面广,且多以放养为主,免疫难度大。做好疫苗供应的同时,下阶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将把防疫员分组,到镇、村指点的地点对犬进行集中免疫。
3、加强与镇村联系,消灭免疫盲区
细化农户申报免疫工作流程和防疫员管理制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头、头不漏针,消灭免疫盲区,确保全县口蹄疫、猪瘟、禽流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动态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
问题二 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不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对策:
1、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行补助
对免疫副反应及疫情扑杀畜禽和年出栏50 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实行补助,联合县财政局对无害化处理过程及资金补偿进行监督。同时对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7 日内进行回访巡查,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病死畜禽处置到位。
2、严厉打击病死畜禽乱丢乱弃行为
对河流、沟渠及塘坝等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乱抛乱弃病死动物行为。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信息,对乱抛乱弃病死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下半年开展1-2 集中整治行动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在镇街动物防疫站检疫人员每日检疫监管的基础上,县里进行不定期巡查,实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加大对屠宰、经营病死畜禽及未经检疫的畜禽等的行为查处力度,在今年下半年开展1-2 次集中整治行动。
问题三 生猪退养出现反弹,养殖污染治理缺乏后续监管
整改对策:
1、近期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设施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
面对养殖污染治理难和监管难的两难现实,下一阶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将采取堵疏结合,严格控制养殖总量,严防禁限养区超量反弹等措施。将近期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引导农户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争取到2014 年7 月前,消灭存栏生猪50 头以上的粪污直排现象。在治理方法上实行设施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
2、落实配套措施,新建三个年产万吨的有机肥厂
在全县建设三个年产万吨的有机肥厂,将养殖场和农户收集的干粪加工成有机肥,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问题四 电、炸、毒鱼现象屡禁不止,水产品来源缺乏追溯机制
整改对策:
1.严格渔政执法
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水域,不定期开展渔政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县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通过组建重点水域巡查队伍,在沿河乡镇定期巡查,严肃查处违法捕捞和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
2.建立水产品购销台账
对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排查水产品违禁药物的残留含量,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督促水产品经营户建立水产品购销台账,做到水产品来源、销售去向有记录,质量安全有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