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家猪皮加工厂,每天收购未经检验检疫或病死的生猪皮200多张,经腌制后卖给皮革厂当原材料,获取高额利润。为了赚取更多,他们还从生猪皮上刮削废弃油脂,进行熬制,每天约熬制250公斤的“地沟油”。
据初步查明,该厂8年来共收购30余万张猪皮,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近日,漳州市检察院指定龙文区检察院受理审查此案,犯罪嫌疑人苏某通、张某和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被提起公诉。家族企业8年收购30余万张病死猪皮。
收购加工病死猪皮的是龙文区瑞通猪皮加工厂,并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该厂采用家族企业的经营模式,其中,苏某通负责该厂的经营管理,他儿子负责账户资金往来,女儿负责猪皮的收购登记,妻弟苏某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裕负责收购未经检验检疫或病死的生猪皮,每天收购生猪皮200多张,收购价格为每张40多元—50元。
这些生猪皮一般从芗城区、龙文区的部分屠宰点或私人屠户处收购,当然也有私人屠户自己找上门卖给他。一平和男子几乎每个月都会拉生猪皮到漳州卖给苏某通,每次拉约100张生猪皮。
买来的病死猪皮,一部分用来腌制,销售给浙江、龙海等地的皮革厂,作为制作各种皮制品的原材料,另一部分,则用于熬制“地沟油”。
据初步查明,从2005年开始到今年被查获,该厂8年来共收购30余万张猪皮,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地沟油”用于加工食品和饲料
据查,苏某通等人雇人从生猪皮上刮削废弃油脂,进行熬制,每天约熬制250公斤的“地沟油”。
这些“地沟油”用处多多,有的卖给他人用于食品加工,有的卖给机械厂用于制作润滑油,更多的则是卖到广东、龙岩等地用于加工饲料。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原在长泰经营卤料生意,自2012年10月起,分三次向苏某通购买“地沟油”5桶共250公斤用于生产食品“咸蹄酥”。
知情人士透露,每张生猪皮约腌制后加价5元销售,而“地沟油”则以每斤两三元的价格销售。每天收购200多张的生猪皮,可获利上千元,每天熬制250公斤“地沟油”,也可获利上千元。
今年1月31日,经市民举报,漳州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查获该猪皮加工厂,在现场发现不符合食用标准猪油6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皮3000多张及部分正在生产的食用糕点,经鉴定价值共计37万余元。
扣押的生猪皮经漳州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猪繁殖和呼吸系统综合征病毒”、“伪狂犬病病毒”和“猪圆环病毒”均呈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