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商贩注射违禁药 令生猪肉增重美容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3-08-12 08:33
- 编辑:admin
- 来源:人民公安报
- 评论
8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闵某,并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了另外9名给生猪注射药水的非法屠宰点老板和主要实施者。
据介绍,这是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武汉市首起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案发:群众举报“药猪肉”
警方查获的生猪和猪肉中均含有药物沙丁胺醇
6月7日,有群众向武汉蔡甸警方举报:肉贩陈某、闵某经营的屠宰场里批发私宰点送来的“药猪肉”。警方随即联合多部门,对陈某、闵某直接经营的1个屠宰点和他们控制的另外5个屠宰点进行了查处,当场缴获未屠宰的生猪240余头和部分猪肉。经检测,这些生猪和猪肉中均含有药物沙丁胺醇。
民警在清点现场时发现,闵某住处的冰箱内一些塑料瓶里装着可疑的淡红色药水,经检测,这些红色药水含有沙丁胺醇成分。
我国农业、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均明令禁止在畜禽养殖和食用农产品中添加沙丁胺醇。作为药物,沙丁胺醇广泛用于治疗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但摄入过量对人体危害较大,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尤其危险。
经查,屠宰点的“药猪肉”被销往武汉市江岸、江夏、武昌等区的多个肉制品批发市场,并流入武汉市内各农贸市场猪肉摊点。
侦查:“神奇药水”让猪迅速增重
卖前打一针,可使待宰生猪增重六七斤且猪肉颜色鲜亮
经讯问,办案民警获悉,2011年,陈某和闵某各投资5万元,合伙在武汉市内私设屠宰场。今年5月,他们在蔡甸区租用了一家正规生猪屠宰食品公司的场地,聘请人员屠宰生猪。今年4月至6月期间,两人听说有一种能让生猪迅速增肥增重且肉质好看的“神奇药水”,便以800元一瓶的进价购进,并转手以100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私设屠宰点老板。公安机关查处这批“药猪肉”后,顺藤摸瓜,又抓获李某等9名涉案人员。
李某落网后交代:“猪打了这种药水,拼命喝水,然后倒地不起,喝进去的水会凝固在体内,卖前打一针,可使每头待宰生猪增重六七斤,且猪肉颜色非常鲜亮,一举两得。”7月5日,公安机关将这起案件移送武汉市检察院。
专家说法
沙丁胺醇常吃副作用大
注入了沙丁胺醇的 “药猪肉”,人吃了会有什么副作用?武汉市优抚医院专家霍云翔说,沙丁胺醇作为药物,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痉挛等病症。有些人摄入沙丁胺醇,会出现恶心、头痛、头晕、心悸、手指震颤等副作用。剂量过大时,导致胸痛,头晕,持续严重的头痛、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长期用药可形成耐药性。一些心血管功能不全、冠状动脉供血不足、高血压、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的人食用要格外小心。
相关链接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9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此条款和刑法第144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该类行为,就构成此罪。据介绍,这是“两高”解释出台后,武汉市首起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
- 2011-04-20奉贤千余散户承诺 不养泔水猪不喂禁药
- 2011-03-29广西各地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开展排查整治
- 2011-02-23无良商贩收购死猪 一面包车塞满20头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
- 2013年上半年能繁母猪存栏有所下滑 1105
- 绝大多数被关停的生猪养殖户有了新职业 1050
- 牧草喂猪——解决猪场污染新妙招 1047
- “清瘟败毒散”夺走300多条猪命 951
- 猪业杂谈:丁磊,你到底养不养猪? 949
- 网易方面: 丁磊说养猪不代表网易就养 942
- 香港突发日本脑炎 怀疑病毒来自猪只 937
- 养猪三对策,巧渡猪市弱势年 913
- 常规“猪周期”失灵 储备肉基地迎难救 903
- 解析近年来影响养猪业的五大优惠政策 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