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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业附加值高不应被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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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08-19 18:03
  • 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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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7月25日《南方农村报》报道,惠州某些猪场未经过环评的,必须接受罚款、停业、限期搬迁,否则强制拆除。我也是一名养猪户,对此做法不敢苟同。

  养猪场不具备环保部门的环评合格文件和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与行业原先的准入标准有关。十年前,大多数养猪场在发展初期举步维艰,并不具备行业申报条件。期间,部分养猪场难以维持不得不关闭,能坚持下来的养猪场经过长期积累才形成今天的局面。尽管养猪场离规范化仍有距离,但能从当初的污水直接排放发展到现在的化粪池收纳,再建设果蔬种植、鱼塘养殖等配套生产模式,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进。

  两年前的惠州,曾兴起强拆猪场之风,上级有关领导人一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干预养猪业”让养猪户感到万分欣慰。然而直至今日,打压行为从未停止,大家心中燃起的希望之火,顷刻之间破灭。

  对叶苏妹们的猪场来讲,从规模上来推断,经过此次挫折之后,重新崛起恐有难度。叶苏妹们的猪场均有化粪池处理养殖污水,与鱼塘果树种植等相配套,如果将化粪池建成沼气池,并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的话,完全可符合相关部门的环保要求。

  建沼气池的真正意义在于,可将沼气和沼液肥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节省农耕开支,让村民分享利益。因此,养猪业附加值高不应被排斥。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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