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溪河两岸2千米内禁设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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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5-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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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段时间个别不法养殖户将死猪丢弃至河涌而严重威胁广州市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广州市城管办组织白云、花都、萝岗、番禺、荔湾5区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饮用水源区域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记者昨日获悉,整治行动中五区共清拆饮用水源区域内各类威胁水源安全的违法(违章)建设(建筑)2.9242万平方米、迁走生猪1.6万多头、取缔污染严重的漂染厂1家、转移存栏有8360多头生猪的大型养猪场1家。
据悉,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白云、花都等区均由分管的副区长亲自挂帅,制订整治方案,逐一排查污染源,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属地镇街。统计至5月5日止,五区共清拆饮用水源区域内各类威胁水源安全的违法(违章)建设(建筑)2.9242万平方米、迁走生猪1.6万多头、取缔污染严重的漂染厂1家、转移存栏有8360多头生猪的大型养猪场1家。仅白云区就清拆了江村水厂周边的各类猪舍(猪棚)164间,萝岗区拆除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8幢,面积为6506平方米,荔湾区共清理了河涌垃圾500多吨,无害化处理了死禽畜200多头(只)。
对前阶段专项整治的效果,市城管办认为:“饮用水源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还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问题,部分保护区域内环境质量依然恶劣,河涌水质发黑发臭的问题依然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小型加工企业、漂染业、养殖业还可能死灰复燃,居民群众生活污水直排河涌问题依然严重,河涌、河道上游地区对水质的污染难以控制,饮用水源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面对广州市部分饮用水源区域以农业养殖经济为主,要真正落实流溪河等河涌两侧2000米环境保护范围内严禁设置养猪场、三鸟养殖场等规定困难不少的状况,市城管办下一步将采取6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据悉,广州市将对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污的各类加工企业、漂染企业、养殖业坚决予以取缔;并由环保部门严格控制排污标准,对一些大型养殖场进行排污处理改造,确保排污达标;同时依法从严处罚污染直排责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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