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出台政策保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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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9-1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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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生猪生产稳定发展,近日,我市在生猪保险、饲养补贴等方面出台政策,保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保险制度为饲养户护航。
农业局人员介绍,为增强饲养者抵御重大病害、灾害等风险能力,同时为母猪饲养补贴提供依据,我市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商业保险制度。保费由各级财政和饲养户共同承担,其中,市财政负担48%,区财政负担32%,饲养者负担20%。
目前,保险公司审核、保险责任涵盖等相关保险工作正在推进中。
每头生猪每年补贴50元。
据悉,我市将依据参保母猪数量,对有繁殖能力母猪的饲养者给予直接补贴,以增强饲养者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稳定生猪产业的龙头,补贴标准按每头每年50元核定。
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财政负担60%,区财政负担40%。市财政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统一拨付各区,各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母猪饲养补贴通过基层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饲养有繁殖能力的母猪的养殖户。已建立银行“一卡通”的,通过“一卡通”直接将母猪饲养补贴发放给养猪场(户)。
2007年的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由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核定数量后,按市、区负担的比例拨付。
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目前,我市决定进一步加大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力度,对饲养的生猪实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费强制免疫,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监测,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快速诊断研究,加强生猪饲养环境消毒。
按中央、省的有关规定,由我市负担的疫苗经费市级财政负担60%,区级财政负担40%,区级财政负担的疫苗经费由各区财政部门直接划到指定的专户。疫苗注射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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