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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受灾养殖户贷款将获贴息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0-08-20 16:22
  • 编辑:本站编辑
  • 来源:中国畜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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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段时间的暴雨天气里,我市畜牧业生产损失巨大。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记者昨从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已紧急部署了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工作。

  据了解,全市畜牧业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4845万元。灾后各级畜牧部门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受灾养殖户,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帮助养殖户把因灾损失减到最低。并与保险部门联系,及时兑现受灾养殖户能繁母猪保险。

  此次,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畜牧、水产受灾养殖户恢复生产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扶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0%以上的畜牧、水产养殖户均可申请救灾贴息贷款。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核灾,经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财政部门办理贴息。新增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按国家惠农优惠利率,统一按年利率7%执行,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灾养殖户的现有贷款因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不得加息、罚息,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展期。为不误农时,对提出新贷款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受灾养殖户可先贷款,后办理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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