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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为快:给猪肉“松绑”给权力“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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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9-12-17 19:09
  • 编辑:本站编辑
  •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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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广东梅县城东镇授权定点屠宰场垄断猪肉批发,禁止肉贩向农户买生猪及异地购猪肉,导致当地猪肉批发价半年狂飙四成,肉贩集体罢市(12月15日本报头条报道)。

  权力这个东西,不管有多小,哪怕只是一丁点,也会在其本性作用下肆意扩张,一直到遭遇力量足够强大的限制为止。芝麻大小的管辖范围,只要和不受限制的公权力配套起来,也会生造出足以让域下子民怨声载道的幺蛾子。梅县城东镇的生猪垄断,只是又一个套上新鲜时间、地点和人物就悍然端上来的剩饭而已。

  按照该镇的土政策,全镇各村所有的肉贩,只能在本镇唯一的屠宰场进货,严禁私自向养猪户收购生猪,也不能从本镇以外的任何屠宰场购买猪肉,一旦发现,“一律以私宰肉论处”。这“以私宰论处”到底会是怎样的严刑峻法呢?镇政府有无“猪肉没收、罚款两千”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是否有《行政处罚法》的正式法律授权?退一万步讲,即使真生拉硬扯找出某种牵强的“授权”,也只是由工商、卫生、质检部门各依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能没收多少,这“一律两千”的罚款依据从哪里来?说白了,这一刀切的罚款,其实只是这一亩三分地里的土皇帝自己倚仗对法律的无知擅自“加租”而已。

  更何况,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只是被禁止销售和使用非经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与“仅此一家,别无分号”的霸王店做生意。法律并未对定点屠宰的机构进行区域限制。也就是说,从其他地方的合法生猪屠宰场所进货,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报道援引了比城东镇工作部门级别要高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在冷冻保质达到要求的条件下,不应禁止猪肉流通”。但其实,这来自上面的政策把关并没有号准下面这土对策的脉,梅县城东镇人为闹出的“猪肉荒”,要害从来就不在于冷冻与否,而在于权力肆意和利益分配。可以想象,哪怕冷冻条件再达标,甚至超标到把猪肉都冻成冰坨子,城东镇有关部门恐怕也不会愿意让外地猪肉流入的。说不定还会生造出一个“严禁猪肉冷冻超标”的土规定来,该没收照样没收,该罚款照样罚款。只此一家,才会让利润有足够的保障,才能使在这个锅里有羹可分的头头脑脑足以心安。或许,那个一举拿下生猪屠宰独家授权的老板现在也已叫苦不堪了,半年来狂飙四成的猪价,给用权力换酒喝的领导们分一分,还真不知道能有多少盈余。

  通观整个猪肉垄断的城东闹剧,权力的肆意妄为,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神经末梢,已经到了让所有人都躲闪不及的程度。既然已有媒体发声,“领导的高度重视”极有可能会如期而至,小小一个城东镇也还不足以有顶着不办的能量。然而,个案的解决是否就是天下太平的前兆呢?需要松绑的绝不仅仅是猪肉,而亟需上套的却一定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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