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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七大措施再促生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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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7-09-2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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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节前夕,为了稳定市场供应,中国银监会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信贷支持。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要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抓紧落实生猪贷款专项信贷计划,做到授信优先安排,资金重点保证。

  其次,对生产管理规范、信贷记录良好、产能增加潜力较大的生猪生产企业和养殖户,贷款期限最高可延长至3年;对因遭受蓝耳病等疫情导致发生贷款拖欠的相关生猪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应根据其灾害恢复困难程度和诚信状况,给予适度展期,并可继续追加贷款。

  第三,对生猪散养户要充分利用无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机制给予支持;对规模较大、资金需求较多的专业养殖户,利用农户联保贷款机制给予支持。

  第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有关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经济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

  第五,对生猪贷款,尽量简化审批流程,确保信贷资金早到位、早使用、早受益。

  第六,切实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对风险较低的生猪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应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并可视具体风险情况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除此之外,银监会还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继续做好生猪储备贷款的同时,积极开办生猪生产类贷款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适时面向“三农”开办生猪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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