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严禁收费不检疫
- 点击次数:
- 日期:2011-12-31 18:07
- 编辑:admin
- 来源:农业部网站
- 评论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针对目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中六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禁令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断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广大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个别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有关行业管理规定、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农业部做出六条明确禁止性规定:(一)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违反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个别地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严重危害和实施《禁令》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明确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将《禁令》要求与职能职责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切实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要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健全充实执法队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财政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根本问题,做到权责一致。
《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整顿,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从严治理,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媒体、公示栏等宣传手段,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监督。
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举报电话:
畜牧业司010-59192848 兽医局010-59193344
- 2012-09-03农业部启动标准化养殖场生产监测手机平台试点工作
- 2012-05-02美国农业部估计中国生猪数量达6.9亿头
- 2012-04-14农业部畜牧总站牧业发展处王志刚处长和王楚端教授到永诚畜牧检查
- 2012-03-06农业部通报抽检结果:青岛畜禽产品无瘦肉精
- 2012-02-20美国对台湾瘦肉精禁令施加压力 迫其放弃该项禁令
- 2012-01-06农业部部署畜牧业发展 多项规划剑指畜禽育种
- 2011-12-31农业部:落实生猪政策是明年畜牧兽医工作主要任务
- 2011-12-23农业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2011-12-21农业部:全国饲料总产量1.69亿吨 出栏猪利润约400元
- 2011-12-20农业部召开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会议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 |
|
|
发表评论 | ||||
|
- 养猪场一年用猪粪发电65万度 沼气工 640
- 养一头猪利润500元养殖户赚头越来越 582
- 壹号土猪阻挡不住的土猪王朝 探秘壹号 537
- 300多头猪染病而亡 同安独臂养猪人 482
- 广东农村污染矛头剑指畜禽养殖 300 480
- 瘦肉精背后的贸易战——中国美加进口猪 453
- 吃香草的猪4000块一头 台湾天文物 378
- 排队养猪 农户道出“温氏模式”吸引力 373
- 农业部即将部署畜禽种业发展 会议规格 360
- 湖北万头猪场数量508个排名第一 种 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