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养猪行业协会存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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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4-03-21 15:26
  • 编辑:梁小鱼
一些地方养猪协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能力较为薄弱。有些甚至勉强维持或有名无实,发挥不了应有职能。
我国的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不高,目前散养户和中小规模养殖户还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可以利用的资金、技术等资源很有限,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话语权低。所以,许多中小养殖户对建立协会性质的养猪合作组织还是有着比较大的兴趣和现实需要,他们迫切希望通过类似的协会组织,获得市场信息、学习技术、提高管理水平,乃至抱团与上游企业争夺话语权、向政府部门表达诉求维护利益。近年来,全国各地养猪协会发展较快,但毋庸讳言,运作得好的协会组织不多,很多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许多养殖户未能从地方协会组织中得到所需要的帮助。
首先,基本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很多地方的养猪协会都要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指导,甚至于有些本身就是由当地主管部门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建立起来的。这样的话运作好的协会在开展工作时可以取得不少便利,具有权威性。但这也容易致使部分协会组织受干预过多,自主性不强,比较难自主开展活动。这些协会可能首先考虑的是作为政府管理的辅助,为会员服务的职能往往得不到充分体现,这样的话反过来也比较难提高会员企业对协会的认可度。
一些地方养猪协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能力较为薄弱。在各地的养猪协会中,有实力,能够经常组织各种活动的不多。有些甚至都是勉强维持或有名无实,发挥不了应有职能,作用并不明显。许多地方养猪协会受限于人员有限、经费不足,缺乏办公场所等现实原因,无法为会员提供服务,或者服务内容很少。协会服务、协调、自律的作用难以发挥,有些协会组织都是风风火火搞了一两年然后便逐渐偃旗息鼓。
而站在会员的角度来说,他们最需要协会提供的服务帮助又有哪些?有某位很热心参加地方养猪协会活动的中小殖户接受采访时表示,协会首先成立宗旨和目标要明确,协会应该是为了维护和促进广大会员的共同利益而成立的。对于地方养猪协会的工作活动,他还是抱有很大期待的。他也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下,协会组织如果真的与主管部门保持距离反倒不是一件好事,这样并不利于协会开展工作。
该养殖户表示,他最希望的是协会能够多组织一些商业味道不那么浓的技术交流会、甚至是培训班,帮助他们提高养殖水平。养猪是一个技术活,现在猪病又那么复杂,许多养户都迫切需要得到实实在在的培训机会,但是现在的一些所谓技术交流会商业味道又过于浓厚,对他们帮助不大。然后他也希望协会能够向他们提供一些权威的市场信息,现在很多养殖户对市场价格十分敏感,很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发布一些实时的、权威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
其实这两点工作,现在的地方养猪协会多多少少都在做,有的协会做的还比较好,得到了不少会员单位的认同。
广州某规模化养殖场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则对地方养猪协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表示,他更希望看到协会能够真正成为行业的代言人,在服务企业、维护企业,协调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上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他理想当中的协会应该是为养猪业共同的利益服务,同时也可以为某个有需要的具体猪场会员服务。
该猪场负责人表示,协会首先应该发挥强大的协调功能。在行业内,要协调会员企业在行业规划发展、市场准入、业务指导、调查分析等方面做出有力工作,其次在对外时则要作为行业的利益代言人,出面协调行业与公众、其它社会团队、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甚至影响政府制订对行业有利的政策。这一点在当前整个养猪行业社会美誉度、认可度不高,养猪行业不受一些地方政府欢迎,经常受到公众舆论质疑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
他还希望协会将来能够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比如能够为新建猪场或者外来资本进入养猪业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分析市场风险,避免投资风险。最好是能有足够的权威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在避免恶性竞争的同时逐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政府职能的转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可见的未来,地方协会如何承担部分由政府转移过来行业监管职能?在采访中,不少的地方协会领导和企业会员都提出了类似的期盼,而在当前地方养猪协会力量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如何做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准备对不少地方的协会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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