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纠葛 仙桃屠宰办不许“双汇”肉类加盟店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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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1-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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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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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手续齐全,投资数万元开办的加盟店,却因遭地方屠宰部门阻拦,不能经营。昨日,仙桃毛嘴镇“双汇”冷鲜肉加盟店店主童思庭向本报投诉此事。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加盟店,只见该店大门紧锁。“自从去年11月20日开业以来,仅断断续续营业了3天。”店主童思庭一脸愁容地介绍,去年10月,他经双汇集团批准,在该市毛嘴镇农贸市场经营双汇生鲜猪肉产品。随后,他投入5.5万元添置设备、租门面。“我做的是正规生意,为何被查停。”童思庭出示各类经营证照后说,开业不久,该市毛嘴镇屠宰办负责人就带领一些不明身份者,守在该店周围,不准其经营。无奈之下,童思庭与该镇屠宰办负责人,一起到该市屠宰办“讨说法”。上月10日左右,市、镇屠宰部门让童领回5000元,作为其开店损失的补偿款。“不准乡镇开设双汇加盟店,销售冷鲜猪肉,是上级屠宰办的要求。”昨日中午,该市毛嘴镇屠宰办负责人罗会忠接受采访时称,除该市城区有9家双汇冷鲜肉店外,全市还没有一个乡镇开设此类加盟店。“上面不准开,我只是执行者。”
罗会忠表示,不允许双汇冷鲜猪肉进入乡镇市场,一方面是出于加强屠宰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稳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完成地方全年屠宰税任务乡镇屠宰场(户)每宰杀一头生猪,需向当地主管部门交纳相应税费,仅该镇屠宰办,每年需上缴屠宰税20多万元。双汇的进入使得屠宰场业务量下降,从而影响到屠宰部门的收益。“如果屠宰户或肉贩都开此类加盟店,那谁还缴纳屠宰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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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2007年下发的《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第四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凡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出境检疫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猪肉产品,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禁止合格猪肉产品在本辖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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