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下属生猪养殖场因生产需要,欲采购100头黑土猪母猪,现邀请合格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100头黑土猪母猪
二、基本要求:
1.供货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供应批次为不多于3批。
2.供应猪场限原种猪场,猪场的规模不少于500头母猪。
3.供应猪场繁殖种源限来自国内土猪引种。
4.所供应的种猪要求体型流畅、健康健壮。
5.供需双方需签订采购合同,供应方开具发票(含税)。
6.100头黑土猪母猪配种后所生产的猪只,全部由供应猪场负责包销,出栏毛猪标准为100斤-160斤,价格为10元/斤。采购时,采购方仅付1000元/头母猪采购款,余款作为供应猪场向采购方购销该品种肉猪的按金,直至本批次母猪正常淘汰低于20头后,方支付余款。
三、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以密封件形式送达,密封件签封处加盖公章):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1.3种猪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猪相片;
1.4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材料。
2.报价单。(报价应大小写一致,如出现大小写不一致,当废标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定标原则:以3000元/头为最高控制价(报价高于3000元/头为无效投标),每头体重不少于50KG为标准,价低者得。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8月13 日下午4:00。(如为快递投标,请注意投递流转时间,投标时间以我司签收投递的时间为准。截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投递地点:广州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一号珠江农工商公司招标办公室。
4.本项目至少须有3家单位投标方有效。
5.开标时间:2013年8月1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珠江农工商公司第三会议室
联系人:郑小姐,020-84523936;传真:020-84525696;欧阳先生,84944393.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营珠江华侨农工商联合公司招标办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